盈江县审计局

盈江县审计局关于对县兴盈投资开发有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量:8932    作者: 日期:2017/12/6


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盈江县兴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兴盈公司”)2016年财务收支工作进行年度审计的通知》(盈政发〔2017〕8号)的要求,盈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2月14日起,对县兴盈公司2016年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兴盈公司于2007年9月26日成立,为国有独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基础产业项目投资、支柱项目投资、县政府决定的项目投资、保障性住房营运管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注册资本5 500万元。现法人代表寸守亮同志,公司管理人员4人。开设6个银行账户。

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财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规定;但也存在非项目投资性的借款或垫支行为,且未能及时收回,造成公司资产及负债不实,同时增加了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的情况。

 

 

二、融投资项目情况

2016年公司未发生融资或投资业务。

三、投资收益情况

㈠户宋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兴盈公司获得分红78.98万元,用于抵扣户宋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垫支以前年度公司持股债务。

㈡金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司获得金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分红23.97万元,用于抵扣金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垫支公司增资持股债务。

四、还本付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还本付息16 933.33万元。

五、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㈠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兴盈公司资产总计211 443.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 582.56万元,非流动资产190 860.70万元。

㈡负债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兴盈公司负债总计89 083.5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6 037.45万元,非流动负债83 046.08万元。

㈢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兴盈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22 359.72万元。

六、针对资金管理,盈江县审计局建议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强化公司财务管理,对各种借款或垫支款项应及时清理、结算,严格控制往来款的规模,不得长期挂账。

(二)认真履行公司职责,确保融资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融资资金的效益,杜绝非项目投资性的借款或垫支与本公司职责无关的资金,避免增加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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