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2017年度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盈江县审计局于2018年4月至5月,对盈江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根据县地方税务局提供的盈江县2017年地方税收计划执行情况表反映:2017年度县地方税务局共组织征收入库地方税费收入64339.8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3703.56万元增长47.22%,增收20636.31万元。
㈠组织税收收入情况
2017年度县地方税务局共组织征收入库地方税收收入30136.6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9774.48万元增长1.22%,增收362.16万元。
㈡组织各费收入情况
2017年度盈江县地方税务局共组织入库地方各费收入34203.2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3929.08万元增长145.55%,增收20274.1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盈江县地方税务局在州地方税务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组织收入工作为中心,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经济分析,强化税源控管,优化税收服务,积极组织税收入库。从审计结果情况来看,县地方税务局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税法的规定,但在税收征管方面仍存在印花税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印花税征收管理不规范50629.22元。
㈠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税款500元
㈡漏缴印花税49828.72元
㈢多征印花税300.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税款500元的问题,要求盈江县地方税务局应及时组织入库,并请将执行情况书面告知我局;漏缴印花税49828.72元的问题,鉴于盈江县地方税务局在审计开始前就开展股权变更税款查补追缴工作,漏缴税款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待股权变更查补税款工作结束后将执行情况书面告知我局;多征印花税300.5元的问题,盈江县地方税务局应依法退还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税款,并请将执行情况书面告知我局。
针对发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建议:健全涉税共享机制,提高基础数据质量,保障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加大对欠税户应缴税款的征管力度,按时足额征收地方各税,确保地方各税按年及时解缴入库。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税款500元的问题,盈江县地方税务局进行多次催缴后,纳税人已于2018年6月8日补申报缴纳印花税;漏缴印花税49828.72元的问题,盈江地方税务局已将审计抽查8户涉及股权变更需申报缴纳印花税的企业税款补征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告知我局;多征印花税300.5元的问题,盈江县地方税务局已依法退还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税款并书面告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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