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盈江县审计局于2019年5月至8月,对盈江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的弄璋镇永葆村麻茄河泥石流治理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第一批次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14〕49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第四批次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14〕47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安排计划及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建〔2015〕27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16〕107号)号文件,该项目属于中央财政投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概(预)算743.95万元,到位项目资金835万元。
㈠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2013年7月4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2013年度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办〔2013〕113号)将盈江县弄璋镇麻茄沟大型泥石流治理项目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求尽快完成项目勘察、可研等工作;2015年7月23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德宏州盈江县弄璋镇永葆村麻茄河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通过了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为743.95万元。
㈡招投标情况
⒈2013年9月,县自然资源局与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签订《云南省2013年度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前期勘察、可研、设计委托协议书》。
⒉2015年10月26日,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委托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2015年11月20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盈江县弄璋镇永葆村麻茄河泥石流治理项目施工中标单位是江西南方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524.61万元;确定该项目监理中标单位是地矿眉山工程勘察院,中标价14.90万元。2015年12月8日,县国土局分别与江西南方隧道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地矿眉山工程勘察院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该项目于2015年12月18日开工,至2016年6月完工。
㈢项目结算情况
项目完工,盈江县审计局委托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盈江县弄璋镇永葆村麻茄河泥石流治理项目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工程送审总价569.65万元,审定结算总价566元,审减3.65万元,该审核结果由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审计结果表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的盈江县弄璋镇永葆村麻茄河泥石流治理项目,均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项目的实施,缓解了项目区地质灾害构成的威胁,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环境质量。有效确保解除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下游永葆村和姐目村的部分居民点共300多户1300多人及大量耕地的威胁、危害,保护了当地有限的耕地资源。从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给的会计资料来看,会计核算基本能按相关会计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基本符合有关规定,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出借项目资金的问题。
二、项目工程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㈠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盈江县弄璋镇永葆村麻茄河泥石流治理项目累计收入839.19万元,其中:中央项目资金到位340万元,省级项目资金495万元,利息收入4.19万元。
㈡工程投资完成情况
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项目财务资料和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反映,截至2018年12月工程完工实际投资686.24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569.65万元,事业支出116.59万元。具体如下:
⒈工程施工费实际完成569.65万元。
⒉事业收入提取185.0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事业支出116.59万元,资金结余68.49万元。
㈢应付款项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合计122.61万元
㈣其他应收款情况
2018年9月29日,出借项目资金给盈江县财政局280万元未归还。
㈤货币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银行存款账面超支0.79万元。
㈥项目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收支相抵,资金结余152.96万元。
三、审计中发现问题
㈠违规出借资金280万元。
㈡项目勘察、可研、设计61.52万元未进行招投标。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㈠对违规出借资金280万元的问题,责成县自然资源局整改,尽快将资金追回并归还原渠道。
㈡对项目勘察、可研、设计61.52万元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建议县自然资源局完善相关招投标手续。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㈠对违规出借资金280万元的问题,截至2020年5月31日,县自然资源局已归还50万元,尚未归还230万元。
㈡对项目勘察、可研、设计61.52万元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回复该项目属2013年度省级立项治理项目,在2015年10月以前省级立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谁应急排查由谁设计,故此问题不在整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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