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盈江县审计局对盈江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盈江县财政局下达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总额为13017.96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4318.65万元,追加调整预算8699.31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部门本级总收入13017.86万元,总支出13368.6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50.7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99.98万元。2019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增加9049.9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基本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盈江县财政局的要求编制,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县农业农村局的财政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遵守了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支出单据报销手续基本齐全,数据基本真实、准确。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仍存在会议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干部职工重复列报差旅费、违反规定为干部职工购买意外伤害险、公务接待陪同人员超标、存量资金闲置、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会议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14.51万元。
㈡干部职工重复列报差旅费0.56万元。
㈢违反规定为干部职工购买意外伤害险2.10万元。
㈣公务接待陪同人员超标。
㈤财政存量资金闲置0.85万元。
㈥往来款长期挂账443.60万元。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目前县农业农村局采取多种方式积极进行整改,今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清退并上交县财政局职工重复列报差旅费、违反规定为干部职工购买意外伤害险2.66万元;上交县财政局存量资金闲置0.85万元;对“其他应收款”三年以上未发生经济业务420.10万元,已冲账核销250万元;剩余的170.10万元,已确认无法收回,县农业农村局已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请求给予做呆账坏账核销处理。对“其他应付款”结余三年以上长期未使用资金23.50万元,属于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中20万元属盈江县儒林公司实施的2015年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质量保证金,因该公司已停业,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无法退还。资金暂时借给县政府,待县政府将该笔资金归还后,将及时上缴县财政局。3.50万元属盈江振盈建筑有限公司工程质量保证金正在结算,待结算结束,将退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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