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盈江县审计局自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4月9日,对盈江县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1233.78万元财政资金、226.31万元捐赠资金,延伸审计了1家红十字会,1个疾病控制中心,30个政府机构和单位,1家企业,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㈠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盈江县财政局共筹措疫情防控资金合计1233.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0.18万元,省级资金137.60万元,州(市)级资金0万元,县级资金776万元;已拨付52个部门和单位1213.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0.18万元,省级资金137.60万元,州(市)级资金0万元,县级资金776万元;未拨付20万元(属于中央资金,2020年4月3日,盈江县财政局收到该笔资金)。实际使用597.78万元,其中: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支出4.30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0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362.66万元,医院新建或改扩建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30.82万元;636万元尚未支出。
㈡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盈江县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其他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26.31万元,支出226.31万元,结余0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4.21万件(其中已折价29.45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3.17万件(其中已折价24.36万元),结余1.04万件(其中已折价5.0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盈江县审计局基本掌握盈江县安排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财政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的分配和管理使用等情况。经审计,盈江县财政局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疫情指挥部、县红十字会及各管理使用疫情防控资金的单位,认真按照专项资金及捐赠款物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 审计过程中,未发现盈江县疫情防控资金存在违规使用、挪用、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以及使用专项资金购买物资和服务中搞优亲厚友、营私舞弊,造成损失浪费等的问题,但是存在财政资金专项资金闲置未用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专项资金闲置未用,涉及资金636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存在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0月30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仍有资金结余86.88万元。盈江县审计局于2020年11月4日向18个单位发出《关于加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支出进度的函》,2020年11月15日,只有5个单位向盈江县审计局报送资金使用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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