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审计局

盈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浏览量:8775    作者: 日期:2021/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盈江县审计局对盈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太平镇政府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意见

2020盈江县财政局下达太平镇政府2020年度预算总额为2 512.36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复1 364.42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 147.94元。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部门本级总收入2 685.68元,总支出2 693.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32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太平镇政府预算基本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盈江县财政局的要求编制,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太平镇政府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部门预算执行中仍存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不减反增,重复列支接待费、多报活动经费,用不规范的附件材料列报支出,现金、票据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减反增5万元。

㈡重复列支接待费、多报活动经费共计0.11万元。

用不规范的附件材料列报支出65.8万元。

㈣现金管理不规范1.12万元,其中:收取工作用餐伙食费未在2个工作日内缴存银行0.98万元,2020收取工作用餐伙食费未在当年冲账0.14元。

《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不规范7

往来款长期挂账171.80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减反增5万元”的问题,责成太平镇政府今后要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有效控制。

针对“重复列支接待费、多报活动经费共计0.11万元”的问题,责成太平镇政府如数清退,并全额上缴云南省财政厅。

针对用不规范的附件材料列报支出65.8万元”的问题,责成太平镇人民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加强报账单据的审核,杜绝出现使用不规范附件材料列报支出的情况,并要求相关财务人员写出书面检讨,交太平镇纪委及审计组存档。

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1.12万元,其中:收取工作用餐伙食费未在2个工作日内缴存银行0.98万元,2020收取工作用餐伙食费未在当年冲账0.14元”的问题,责成太平镇政府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盈财联发[2020]9号)的规定,加强工作用餐伙食费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针对《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不规范7”的问题,责成太平镇人民政府将未及时作废的2份票据做“作废”处理,将未按要求作为凭证附件的5份票据作为附件附在会计凭证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票据管理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171.80元”的问题,责成太平镇政府及时、认真核对清理往来款项,减少长期挂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写出专题报告,报请有关部门核销,并将清理情况报县审计局存档。

、审计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目前,太平镇政府采取多种方式积极进行整改:今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清退并上交省财政厅重复列支接待费、多报活动经费共计0.11万元;要求财务人员作出书面检讨,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加强报账单据的审核、加强原始单据的收集整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将收取的工作用餐伙食费在2个工作日内缴存至银行,对未及时冲账的伙食费已于2021114日进行冲账;按要求将4份票据作为会计凭证附件、将3份票据作废;往来款长期挂账171.80元,已冲账核销0.06万元,财务人员已对借款人进行多次电话催促,共计发出《催款函》10份,督促借款人员及时到太平镇财政所核销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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