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审计局

盈江县新城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浏览量:8800    作者: 日期:2021/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审计组于20216月起至20219月,对盈江县新城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新城乡政府)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盈江县财政局下达新城乡政府2020年度预算总额为     1918.19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114 .61万元,追加调整预算803.58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部门本级总收入1930.94万元,总支出1875 .5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5.5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新城乡政府预算基本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盈江县财政局的要求编制,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新城乡政府的财政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遵守了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支出单据报销手续基本齐全,数据基本真实、准确。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仍存在隐匿公务接待费、现金管理不规范、未纳入单位收入管理、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取得正式发票列报支出、列报金额与原始单据不符、票据遗失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隐匿公务接待费0.56万元。

㈡现金管理不规范1.42万元。

㈢未纳入单位收入管理7.91万元。

往来款长期挂账953.83万元,其中:其中“其他应收款”三年以上未发生经济业务588.15万元、“其他应付款”结余三年以上长期未使用资金365.68万元。

㈤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代管收入未取得正式发票列报支出12.54万元、列报金额与原始单据不符0.024万元、遗失票据13张。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目前盈江县新城乡人民政府正采取多种方式积极进行整改,加强对“三公”经费核算管理规定,账务如实反映实际支出情况;设置“现金日记账”,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范现金收支管理;严格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将7.91万元全部纳入单位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其他应收款”三年以上未发生经济业务588.15万元,其中:已收回4万元,剩余资金584.15万元,督促借款人员及时完善冲账手续;确认无法收回,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请求给予做呆账坏账核销处理;“其他应付款”三年以上未发生经济业务365.68万元,督促借款人及时完善报账手续;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委托代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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