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盈江县审计局于2023年7月至10月对盈江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局)2021年至2022年度县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1年至2022年,盈江县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6个、面积12.71万亩,投入资金15375.73万元。截至2023年10月末,盈江县实际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个,建成面积11.13万亩,投入资金4474.2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55.45万元,占比95.11%;省级资金218.82万元,占比4.89%。未完成项目1个,涉及面积1.58万亩。
审计结果表明,县农业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大幅改善,农田抗灾减灾、旱涝保收能力明显增强,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本次审计也发现,县农业局存在项目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未通过上级部门审批,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擅自增加项目内容,部分农田设施毁损未得到及时修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未通过上级部门审批。
(二)项目未完工就上图入库,存在上图入库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风险。
(三)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评审专家组人数及专业不符合规定。
(四)项目划分标段不合理。
(五)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10417.28万元。
(六)县财政局未及时拨付高标准农田财政专项资金10893.12万元。
(七)未形成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
(八)项目建设任务未完成。
(九)擅自增加项目内容。
(十)上图入库数据与项目建设实际范围不符。
(十一)县级初验后未进行州级验收。
(十二)未按规定程序移交资产,涉及资金2471.1万元。
(十三)部分农田设施毁损未及时修复。
(十四)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存在“非农化”现象。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对项目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未通过上级部门审批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局严格按照规定向州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待上级部门审批后再实施项目。
(二)对项目未完工就上图入库,存在上图入库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风险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局严格按照规定,真实、准确上图入库。
(三)对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评审专家组人数及专业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局严格按照规定组成评审专家组,以保证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实施合规合法可行。
(四)对项目划分标段不合理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局科学划分项目标段,合理确定项目的施工内容和范围。
(五)对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10417.28万元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局积极向县财政局请拨资金,制定清偿计划,落实清偿资金,限期支付拖欠款项。
(六)对县财政局未及时拨付高标准农田财政专项资金10893.12万元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局如实向盈江县人民政府反映情况,积极向县财政局请拨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工程款支付进度。
(七)对未形成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局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拓宽投资渠道。
(八)对项目建设任务未完成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局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批复的建设任务不减少,标准不降低。
(九)对擅自增加项目内容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局精准设计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涉及项目变更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
(十)对上图入库数据与项目建设实际范围不符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局结合相关部门关于土地变更调查的成果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成果,进行全面排查,将涉及上述问题的图斑按照项目计划、施工和验收阶段的实际信息全面、真实、准确的上图入库,保证上图入库数据与项目建设实际范围相符。
(十一)对县级初验后未进行州级验收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局在县级初验合格后,主动向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申请州级竣工验收。
(十二)对未按规定程序移交资产,涉及资金2471.1万元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局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完善资产移交手续。
(十三)对部分农田设施毁损未及时修复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局加强高标准农田管护,对高标准农田损毁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并督促项目乡镇强化管护责任,对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损毁的高标准农田限期进行修复,完善相关管护制度,强化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
(十四)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存在“非农化”现象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局对此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研讨出科学合理的适合盈江县县情的整改方案,按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并将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盈江县审计局。
针对存在的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建议:一是重视规划统领,科学谋划项目布局。二是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健全管护机制,落实后期管护责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整改情况如下。(一)对项目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未通过上级部门审批的问题,2024年的项目县农业局已向上级部门审报并批复。
(二)对项目未完工就上图入库,存在上图入库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风险的问题,因导入的图斑不允许变更,县农业局将在今后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规定要求上图入库。
(三)对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评审专家组人数及专业不符合规定的问题,由于当时处于疫情防控严管特殊时期,造成上述问题,县农业局将在今后认真贯彻执行规定要求组织评审专家组。
(四)对项目划分标段不合理的问题,县农业局将在今后加强对相关政策措施的理解和执行,在项目建设管理中不断提高科学性、合理性,完善健全项目管理。
(五)对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10417.28万元的问题,县农业局已完成整改3700.46万元,未完成整改6716.82万元。
(六)对县财政局未及时拨付高标准农田财政专项资金10893.12万元的问题,县农业局已完成整改3700.46万元,未完成整改7192.66万元。
(七)对未形成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的问题,县农业局将在今后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拓宽投资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八)对项目建设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县农业局已完成整改0.5万亩,未完成整改1.1万亩。
(九)对擅自增加项目内容的问题,县农业局将在今后提高项目规划设计的科学合理可行性,精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设计内容变更等决策性报备、审批管理。
(十)对上图入库数据与项目建设实际范围不符的问题,县农业局将在今后提高项目上图入库的过程中图斑勾画的精准性,确保项目上图入库数据与项目建设实际范围相符。
(十一)对县级初验后未进行州级验收的问题,2024年的项目县农业局已向上级部门报请并批复,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2024年的项目均由州级部门进行验收。
(十二)对未按规定程序移交资产,涉及资金2471.1万元的问题,因2021年的项目工程款及其前期费用未到位,不具备资产移交条件,待资金到位后,县农业局将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移交。
(十三)对部分农田设施毁损未及时修复的问题,县农业局筹措资金300万元,对损毁农田进行了修复。
(十四)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存在“非农化”现象的问题,县农业局与县耕地流出专项整治小组对接,将出现的“非农化”地块纳入全县耕地流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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