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铜壁关乡人民政府

铜壁关乡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须知

浏览量:840    作者: 日期:2023/5/29


铜壁关乡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须知


一、按时申报

村民(社区居民)因婚丧嫁娶、乔迁、做寿、满岁、满月等事宜举办一定规模集体聚餐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就餐时间、人数、场地、厨师等情况向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居民小组)进行事前申报,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应及时予以审批。举办200人以下(不含200人)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应提前24小时进申报;举办20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应提前48小时进行申报。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食品留样要求

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0-10℃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不少于100g,并做好记录。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卫生要求

(一)健康要求:集体聚餐操办的厨师应进行健康体检,不合格不得上岗。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不得在患病期间从事集体聚餐食品的制作。

(二)卫生要求: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选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一)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二)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人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应注意防尘、防鼠、防潮、防蝇,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三)要求食品生产加工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必须做到密闭加盖上锁,专人负责定期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五、食品及原料采购要求

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集体聚餐采购人员应到正规食品经营店采购原材料,并索取相关证件和票据。禁止采购、储存及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禁止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及过期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禁止采购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六、加工过程要求

(一)食品加工区按生进熟出的单一流程设置,操作台、容器、工具、洽藏设施按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的要求分类设置并加贴中文标识;配备专用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置专用食品原料库房,并达到防尘、防鼠、防潮等要求。严禁使用万能抹布。所有餐饮用具必须经认真清洗、严格消毒后方可提供使用,待使用的餐具必须存放于符合要求的保洁设施内,必须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二)禁止提供干鲜野生菌、四季豆、凉菜、生食食品、发芽的马铃薯、散装白酒等易引起食物中的高风险食品和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同时禁止外购直接入口熟食制品。

(三)加强食品加工区和食品储存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保管鼠药、农药,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铜壁关乡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供  稿:岳正伟

编  辑:章家珍

审 核:晏金成

文章来源:魅力凯邦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