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贸易运行基本情况
一季度,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134万元,同比增长9.3%,比上月增0.3%,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
从销售单位所在地看,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42551.7万元,增长10.3%;乡村实现11582.3万元,增长6.2 %。
从行业看,批发业销售额完成67307.1万元,增长24.5%;零售业零售额完成41461.1万元,增长8.9%;住宿业营业额完成1681.6万元增长6.6%;餐饮业营业额完成10010.9万元,增长14.2%。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商贸企业多为规模较小的传统企业。规模大、效益好、核心竞争力强的商贸企业少,小规模企业和个体户仍占市场主体。
1.批发业前景不乐观,企业营运成本增加。我县批发业主要依靠玉石毛料、木材支撑。受缅甸局势动荡及缅甸政府限制原木出口,导致限额以上木材批发业销售额大幅度下降由2013年年销售额8000多万元,下降到2015年的2000多万元。同时缅政府采取玉石毛料需公盘交易才能出口,利用减少玉石公盘次数提高毛料价格,由早先1年3-4次,减少到近3年1年一次,企业只能高价购进玉石毛料。但因全国经济运行下滑,木材、玉石行业全国均呈现市场疲软,玉石毛料有价无市。
2.部分限额以上行业零售额下降。我县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主要靠汽车、摩托、家电等销售的支撑,由于新注册零售汽车、家电、摩托车家数增长过快,严重冲击限上企业,导致限额以上销量明显下降。
3.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呈现下降。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务接待规范,会议明显精简,集团消费、公款消费、购物卡消费受到明显遏制,对我县规模以上住宿、餐饮企业零售额的增速产生了一定影响。另外,加之我县旅游业不强新建住宿酒店增加,客流量分散,影响了限额以上住宿业入住率,导致营业收入下降;两家餐饮业申报的营业收入不乐观,企业担心增加税费,上报数偏低。
三、工作措施
1.要加强我县的旅游业、节庆活动的融合,形成文化产业发展的集聚效应,打造大型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平台,使文化消费成为拉动消费需求增长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热点领域”。
2.高度重视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的培育与引进。县级各职能部门下大力气引进和培育限额以上商业贸易单位,促进城乡市场繁荣,确保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稳步增长,更能真实反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发展变化趋势。
3.引导餐饮等服务型企业积极适应需求变化,及时转变经营理念,重新确立市场定位,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更多面向大众消费市场。
4.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培养限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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