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统计局

盈江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9575    作者: 日期:2018/10/16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41001000

                               盈江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盈江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盈办发〔2011189号)精神,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完成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州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县情县力的普查工作。

2.负责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检查监督;审查、批准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对全县统计报表实行统一管理。

3.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5.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逐步建立全县社会,科技进步及企业效益,经济实力的评价指标体系。

6.组织实施并管理好中央拨统计事业费,组织完成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统计系统及各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盈江县统计局设5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搜集,传递与反馈以及文秘工作;统一管理全局中央统计事业费及局机关行政经费、专项经费等各项经费,局固定资产;组织草拟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全局文件及档案的管理工作;完成其他事务性的各项工作。

2.综合核算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劳动工资、综合、社会、科技统计和人口抽样调查等工作。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管理并对外提供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和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指导全县人口与就业统计的基础工作、城镇劳动力就业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县人口与就业的统计分析、妇女儿童监测、高科技水平监测、社会综合评价调查、科技发展状况调查;负责部门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评估工作;负责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情况调查,民族经济统计以及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的编印,省州县数据库搜集整理等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3.工交财贸股:认真组织完成好工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交通运输邮电业、原材料能源等专业的统计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的数据评估和资料分析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服务质量;积极实施建筑业和能源统计改革;完善个体经济调查制度。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等综合性统计资料。

4.统计法规股:负责统计法法律、法规及执法监督和宣传工作;承办统计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统计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局和各部门的统计调查方案的审查、批准工作及有关统计业务的协调工作。

5.农村经济统计股:组织实施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全面、及时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进行质量检查、预测,分析农业生产、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提供分析资料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2.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传和贯彻,力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宣传辅执法,以执法促宣传,通过执法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

3.做好各项常规统计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握需求导向,提高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向全社会开展统计咨询、分析服务工作,努力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和助手。

4.做好盈江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后期的资料开发、数据收集工作。

5.组织实施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

6.组织实施好1%人口变动调查工作。

7.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落实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督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强职工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纳入社保发放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6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2.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536.50万元对比,25.79万元,增加4.81%,主要是加大了统计工作量、增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农业遥感调查工作、三项调查工作,增加了统计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6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73万元,占总支出的61.1%;项目支出221.10万元,占总支出的3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501.14万元对比,增加66.69万元,增加13.31%主要是增加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农业遥感调查工作、三项调查工作,增加了统计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我部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6.73万元。与上年支出325.67万元对比增加21.06万元,增6.47%,主要是增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农业遥感调查工作、三项调查工作以及增加统计工作量,加大了本年统计工作经费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4.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2.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02%。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我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1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75.47万元对比增加了45.63万元,增26.00%。主要是增加支付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遥感调查工作及三项调查等工作劳务费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14万元对比增66.69万元,增13.31%主要是增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农业遥感调查工作、三项调查工作以及增加统计工作量,加大了本年统计工作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50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3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213类)支出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农业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其他扶贫支出和其他农林水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220类)支出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5.住房保障(221类)支出2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的69.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的48.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20.7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约》《云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节约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8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4.44万元减少0.63万元,下降14.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减少0.48万元,下降1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减少0.15万元,下降11.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约》《云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节约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万元,占70%;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占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农业遥感遥感调查工作、三项调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农业遥感遥感调查工作、三项调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45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22.52万元对比增加了39.93万元,,主要是加大了统计工作量,增加了本单位外出业务培训,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公车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302.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5.04万元,固定资产187.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240.8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图4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41001111

 [附件: 盈江县统计局.XLS20181016092135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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