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单位,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盈各单位:
现将《盈江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盈江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根据最新《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有效可行、科学规范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和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政府主导,各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扎实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预防与干预策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等工作,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提高慢性病防治水平,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建立符合我县实际工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控长效机制,创建慢性病防控综合示范区,推动健康盈江建设。
(二)具体目标
1.通过示范区创建工作,逐步完善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设,达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标准。
2.建立政府主导、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
3.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
4.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县创建慢性病防控综合示范区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盈江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查金鹏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彭晓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袁宏攀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杨新万 县政府副县长人选、县公安局局长人选
邢美正 县政府副县长
朗其生 县政府副县长
番玉琴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刀成刚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
县委国安办主任
武必锦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李 涛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
曩贤永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许三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沙永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陈立兴 县财政局局长
赵 磊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郗承磊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学刚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周 云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文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方达超 县住建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思 延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徐 健 县水利局局长
陈以兴 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庚忠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杨 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俞路红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增新 县民政局局长
唐 杰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茂盈 县统计局局长
金华忠 县司法局局长
龚实宝 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局长
江 涛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程 云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板有文 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局长
邓永军 团县委书记
杨云清 县妇联主席
李 磊 县残联理事长
孟永政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尹兴志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尹以祜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寸德恩 县卫生监督大队大队长
郭必佳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各乡镇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相关政策,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并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周云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李成鹏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卫生健康局和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制定规划、方案和计划,及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每年组织由5个及以上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至少开展2次以上督导,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络员会议,通报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更替,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政策完善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1)县政府成立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县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协办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3)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协办单位:县创慢办)
(4)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以国家、省、州最新控烟政策执行)。(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协办单位:县创慢办)
(5)示范区建立领导小组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多部门联合督导。(牵头单位:县创慢办,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县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协办单位:县创慢办、各成员单位)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县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创慢办,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4.县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1)县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辖区居民健康状况水平优于全国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协办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二)环境支持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1)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社区指村、居委会)、健康单位不少于5个、健康学校不少于5个、健康食堂/餐厅/酒店不少于5个,建设具体地点或单位由各牵头负责单位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附件2)要求确定,并督促建设。(牵头单位:健康社区建设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健康单位建设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健康学校建设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牵头,健康食堂/餐厅/酒店建设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至少建设健康主题公园1处、健康步道1处、健康小屋1处、健康一条街1处,建设具体地点由牵头负责单位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附件2)要求确定,并督促建设。(牵头单位: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健康一条街建设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牵头,健康小屋建设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健康检测点,覆盖率达100%,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平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居民健身设施完好,专人管理设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达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健身竞赛活动至少1次。(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不低于50%。(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各中小学校)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落实禁止烟草广告相关政策。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辖区内无烟草广告,全面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达100%。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0%,并实现逐年下降(具体以国家、省、州最新控烟政策执行)。(牵头单位:县爱卫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1.开展专题宣传。
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全年至少6次。(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开展专项活动。
(1)开展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加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配备一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举办或者组织至少一次“三减三健”相关内容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牵头单位:县创慢办,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提升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平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及技能。利用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 2 次;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每年组织开至少展6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3)全面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应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不少于6学时。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70%以上。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协办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健康素养水平达25%。(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动员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组织5个以上群众健身团体,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定期开展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组织的健身活动,每年至少1次。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社区指村/居委会)覆盖率≥50%。(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达9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90%以上;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医疗机构实施首诊测血压制度,首诊测血压率达100%。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与管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技术并提供服务,覆盖率不低于70%。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1)落实并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30%及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3)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和规范管理率及控制率。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30岁以上高血压规范管理率达70%,35岁以上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70%;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血压控制率和血糖控制率高于本省水平5%及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3.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技术、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4.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推广使用中医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5.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残联、民政局、红十字会、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6.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牵头单位:县创慢办、县卫生健康局、民政局、红十字会、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七)监测评估
1.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危险因素和疾病负担。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利用省、州、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2.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并定期发布调查结果,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政府每5年起草一次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用于政府工作报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八)创新引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鼓励政策、机制创新,总结适合我县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模式,不断创新优化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模式,总结推广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牵头单位:县文明办、教育体育局、县创慢办,协办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创建阶段(2023年3-4月)
制定出台全县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启动会,分解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农场)、县直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落实创建措施,做好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组织督导工作,确保创建质量。
(二)自查阶段(2023年5-6月)
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检查,组织专家技术组对各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查缺补漏,并撰写创建工作报告,向省州级报送申报材料,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评估阶段(2023年7月-10月)
按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方案各项指标要求,再次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创建工作及相关资料备查,邀请省级评估验收组到我县检查验收,力争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验收。
(四)巩固阶段(2023年10月-)
巩固创建成果,推广先进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模式,建立健全全民健康长效管理机制,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不断提高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将创慢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创慢工作组织管理。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以事实、数据、指标为依据,全面及时通报全县创慢工作开展情况;严格对照各项创慢指标,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汇总;及时研究、解决创慢工作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创慢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政策支持,落实经费保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要安排创建工作保障经费,按照创建工作规划、计划及时给予拨付,做到专款专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现有项目工作经费及已开展的工作整合利用,负责各自创建工作所需经费的筹措,确需财政给予保障的由各成员单位具体预算后报人民政府按一事一议研究解决。同时,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创建工作,增加对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各行业协会、社团作用,广泛动员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在社区中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组织,并在师资培训、宣传材料、劳务成本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要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慢性病防治的普遍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慢性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管理,按时报送资料。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履职范围内的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2023年5月5日前按附件4要求报县创慢办,联系人:毕锐,手机:18088173130 邮箱 : yjcdcmbk226@163.com,加强创建工作信息资料的管理,按照工作任务分解及指标要求每月收集整理创建工作资料,撰写工作落实进度报告报县创慢办(要求一式两份,单位存档备查一份;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同时,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做好全县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并按要求撰写上报阶段性工作报告和总结。
(五)加强督导考核,落实各项措施。各成员单位要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作为本部门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防控措施及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意见,由领导小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积极,推进不力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 附件1 盈江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标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 附件2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2019年修订)]
[附件: 附件3 健康单位、健康食堂、健康学校创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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