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坚决治理文化和旅游行业乱象。采取日常检查、暗访检查、督导检查、联合执法、双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养老诈骗、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中高考期间文化市场监管、未成年人保护、“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坚决治理文化和旅游行业乱象。2024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194人次,共检查398家次,累计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4件,罚没款22.03万元,没收侵权出版物568本,没收侵权影像制品U盘57个;处理旅游投诉3件,办结30天无理由退货案件1起,退货金额1.92万元。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把文旅市场入口关。对涉及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现有政务服务事项22项(行政许可14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2024年来,办理行政事项47件。同时,设置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文化旅游业服务内容、文化市场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程序,设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守法意识。
结合送文化下乡、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公共图书馆服务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宪法宣传周等开展法治宣传10余场次,发放《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文明旅游倡议书》、《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旅游宣传折页等资料2500余份。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
(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执法人员。
(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对于案件线索发现以及证据收集、固定、整理方面经验不足且巡逻周期长,震慑效果不明显。
(三)无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不足,监管技术手段落后。无执法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无专门的执法车辆,无任何高科技监管设备,制约着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工作效率的提升。
(四)文化和旅游行业“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更加隐蔽,发现、查处力度更加困难。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局主要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通过参加县委县政府各类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例会,阅读上级文件,使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周例会46次,重点学习了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做到用心去学习、去思考,自觉把自己的工作融入依法治国、依法治州、依法治县的总体工作思路中,切实做到讲政治、讲正气、守纪律。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普法工作、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及县党委、政府对我县文化旅游行业相关工作安排,参照往年重点工作时间节点,我局及时召开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理顺时间节点及工作重点,制定《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按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股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方面。成立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制定《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核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正义性,严格执行只有通过审核的行政决策才能作为最终行政决定,今年来,通过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审核下达行政处罚案件14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坚持把文化和旅游重点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共发布信息105条,重点对全域旅游、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同时,严格遵照省、州、县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执法情况和文化旅游行业审批情况在政务服务网和县文旅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通过政务网站、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执法依据、行政处罚程序流程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督查等多个平台,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的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等,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本年度公开行政处罚案件20起。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机制,使用统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按照《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对拟作出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一是定期分析研判,深入查找剖析班子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苗头风险,对班子开展提醒谈话,全局组织开展提醒教育谈话66人次,并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净化政治生态。二是每到春节、国庆等长假期前,利用节前工作安排会议,提醒、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守法遵规,提醒县文化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三是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动接受纪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点监督,自觉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经常性检查。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4年本部门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一是积极组织文旅系统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线下业务政策法规、案件制作、执法平台运行和网络执法证据固定等知识培训。二是安排文化行政执法大队业务骨干参加省文化执法业务培训3次,参加州级文旅系统大练兵活动1次,提升基层执法办案人员执法能力。三是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强化执法培训,开展交心谈心、廉政谈话、廉政提醒,进一步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
(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相关股室认真抓好《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二是支持相关股室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共文化场馆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安全生产、市场秩序、知识产权保护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00余份。三是支持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的过程中,及时向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影院、印刷企业等经营管理者及其从业人员宣传宪法知识及行业法律法规,并组织经营者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4次,不断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持续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三)结合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做好业主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业主守法经营意识和责任意识,按计划每季度组织全县歌舞娱乐场所、电影院、旅游市场经营户、网吧等开展一次培训。
(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战斗力。不断加强学习,强化培训,补齐在队伍素质不高和法规学习理解不够方面的短板,适应新时代执法工作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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