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新城乡人民政府

新城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4041    作者: 日期:2024/1/23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1.2023年新城乡政务公开在县政府领导下,主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截至111日,新城乡累计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6条。其中部门信息157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6条,政策文件及解读2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5条,基本目录公开事项61。微信公众号魅力凤凰城盈江新城发布原创及转载信息共计82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新城乡紧紧围绕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2023年以来共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对策措施和落实情况15条。

3.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新城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2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6条;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90余条。

4.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性2023年以来新城乡新增18项信息公开栏目,并按照要求编写并上传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在栏目中动态更新相关信息97条,并严格按照要求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标识公开属性,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发挥政府网站监督作用,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按办理有关复文1条,涉及新城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计20项内容。2023年新城乡不涉及审计整改。

6.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公开透明,新城乡在“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1条,公开行政处罚决定1项。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线上线下渠道畅通,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办理程序、答复形式规范、答复内容规范,依法履职尽责,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策解读回应

7.规范政策解读发布,2023年新城乡在“政策文件及解读”栏目公开政策文件12条,同步公开政策性文件解读12条,做到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在网站内相互关联。

8.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效。运用图表、问答、访谈等多元化形式发布政策解读4条,确保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内容完整,解读质量较高、具有实质性内容

(四)平台建设

9.已按照相关要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对新城乡政府网站和“美丽凤凰城盈江新城”登记备案;按照上级要求在政务新媒体中设置有政民互动、“互联网+督查”“我向总理说句话”等栏目和链接截至111日不存在被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通报的情况。

10.今年以来,新城乡在“德宏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系统”上收到投诉、意见、建议共3条(其中1条逾期办理),目前均已严格按照要求回复完毕。截至111日,在知识库平台上发布并通过审核知识库信息3条。

11.新城乡明确党政办主任和党政办信息员作为文件报送联络员,制定《新城乡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强化审核把关,确保报送文件无明显错误,不含有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信息服务工作;二是群众对政务公开平台的关注度还不够,影响面还不够广;三是部分站办所自觉公开信息的意识还未形成,还需继续培养。

改进情况:一是要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加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二是加大对政务平台的宣传,扩大影响力;三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特别是对站办所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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