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
公示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根据《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2022年审定的45名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2015年起已实际享受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的34人,共79人一并公示为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给予公布。
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前提,全县各乡镇(盈江农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积极鼓励和支持他们开展传习活动,弘扬我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盈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盈政发〔2022〕_95号_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示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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