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建立党政主要领导重大事项决策责任档案的实施办法

浏览量:16652    作者: 日期:2016/8/1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和中共盈江县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德宏州纪委办公室《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立责任档案的目的意义。

建立党政主要领导重大事项决策责任档案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务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要环节,是规范我县党政主要领导行政决策行为的重要抓手,是健全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和干部考核机制的有力措施。责任档案的建立,有利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有利于中央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促进决策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有利于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利于塑造移民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责任档案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2.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制定等重大事项以及有关民生工作的重要部署;

3.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4.土地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调整;

5.机构编制设置和调整;

6.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7.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8.其它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涉及全局性的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并决定局班子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调动、表彰、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政府重要人事调动等事项;

2.全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制度的实施;

3.其它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包括每年度列入我局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重大工程和实施项目,以及上级确定的其他重大建设工程前期动迁等相关工作;

2.重要投资项目安排,包括以财政性资金或融资投资的重大项目和国有资产参与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点项目等;

3.重要活动项目安排,包括文化、体育、考察等重大活动和节庆活动;

4.职责范围内国有资产产权变更和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的重要政策、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方案等;

5.民生社会事业项目,包括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等领域;
    6.重点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新兴产业培育等; 
    7.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职责范围内财政(财务)预算的编制原则及年度财政(财务)预算的编制、调整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原则;
    2.单项支出数额较大的公共性资金安排;

3.重大国资监管与收益支出;

4.大宗国有资产的采购和处置方案;

5.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下属单位较大额度的投融资安排及担保;

6.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我局领导班子共同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程序:

(一)酝酿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 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证或网上公示制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涉及多个机构的,有关机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对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议题,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本级班子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 事项议题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一把手"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议题材料包括议案和科学论证材料,材料以及会议通知要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两天送达参加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5.选拔任用重要干部,应事先征求县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意见,并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有必要的时间履行相应程序。

(二)集体决策。

1.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

2.在党委、政府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 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按照规定进行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要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

4.形成会议记录。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要记录在案。会议记录包括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表决意见和理由、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责任人。领导班子对"三重斗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执行单位和人员。切实做好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5.组织列席旁听。领导班子可根据议题内容,视情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

四、建档方式和组织管理。

按照"有据可查、责任明确"的原则,通过采取重大事项决策登记表,将我局重大决策的过程和程序记入档案,并进行归类整理。重大事项决策登记表要有主要决策责任人员和监督部门负责人签字。

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重大事项决策档案的建档由参加局长何林负责,局办公室配合,县财经纪工委具体实施。

五、责任档案的具体运用。

建立县级党政主要领导重大事项决策责任档案,是规范领导干部行政行为和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基础性工作。要充分发挥责任档案在政绩考核评价中的具体应用。

(一)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决策程序等情形造成失误和损失的,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个人决策造成的失误和损失,个人承当全部责任。集体研究决定导致过错后果发生的,主要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意决策意见的班子成员负领导责任。不同意或弃权的班子成员,不承担责任。

(三)对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干部政策、不按规定行事造成失误的,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责任。对推荐失误、考察失误和任用失误,发生"带病提拔"等用人失察情况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对应该记入责任档案,但未计入档案;记录不真实,修改原始记录;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不深入等情况,县财经纪工委主要领导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要将责任档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对重大决策出现失误的,视情况相应扣分,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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