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经领导班子干部会议讨论通过《盈江县移民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盈江县移民局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制度》《盈江县移民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等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4年9月28日
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领导班子票决制度
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程序,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重大发展规划、重要决策;
2、重要人事任免、后备干部推荐、机关干部调动,各类评优评先及干部奖惩;
3、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确定;
4、大额财政收支;
5、局班子成员认为需要提交表决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原则
1、按程序办事原则。根据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议事和决策的制度,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提交班子讨论的重大事项。
2、充分讨论原则。班子成员须对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基本形成共识后进行投票表决。
3、一人一票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须全部班子成员到会方为有效。一人一票,对拟表决事项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当场统计票数,班子成员全部赞成票获得通过。
4、回避原则。班子讨论重大事项,凡涉及班子成员本人及其家属的应予回避。
三、基本程序
㈠会前酝酿
坚持实事求是和勤政高效要求,在做好对拟表决事项充分准备和可行性讨论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酝酿,由班子主管成员提交班子集体讨论。
㈡讨论审议
1、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局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可以委托的其他班子成员主持召开。
2、班子主管成员对提交的事项及具体方案以书面形式提交会议讨论。
3、与会班子成员对提交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对方案的实施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
4、会议主持人总结讨论,要重视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对个别意见分歧大或有较大问题不清楚或虽然是个别班子成员提出异议但理由比较充分的,作了缓议提议,经与会多数成员同意后形成缓议决定,缓议事项不列入投票表决。
㈢投票表决
1、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与会班子成员对所提交的事项,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同意的,在"班子成员个人意见"栏内画上"O";不同意的,画上"×";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因故缺席的成员不另行投票表决,其书面或口头意见不计入票数。
2、表决时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一般情况下由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由会议提名,并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3、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开启票箱,清点票数,并由监票人将收回的票数报告会议主持人,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是否有效。收回的表决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表决票,表决有效;多于表决票,表决无效,应重新投票表决。
4、计票完毕后,由监票人向会议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得票数宣布表决结果,并形成决定。
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研究“三重一大”
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为了防止决策腐败,避免拍脑袋决策、盲目决策、“一言堂”等现象发生,保证决策准确和提高民主化、科学化决策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传阅”、“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表决,会前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广泛征求意见。凡事前未告知的事项一律不上会。
二、会议研究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必须邀请专业人士列席会议,为决策事项提供政策、法律、专业方面的支持。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一把手”最后以班子成员身份陈述个人意见。班子成员意见一致时,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表态定案;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一人一票”和“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表决定案。
三、会议研究内容确定专人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方式、决策内容详尽、如实记录在案,以此作为决策责任承担的依据。
四、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的,局长、支部书记可临时处置,但事后要及时向其他班子成员通报。
五、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各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执行集体做出的决定。
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领导班子
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维护中央权威和工作全局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的精神,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要讲实话、讲真话;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畅所欲言,集思广益;要注意倾听各股室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调研,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路子。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要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在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先充分酝酿,坚持班子成员人人平等,让每个人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虽然班子主要负责人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但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仍应当认真考虑。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每位成员对分管工作的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根据集体决定独立负责处理,不推诿,不扯皮,并要关心全局工作,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班子会议,分管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理,边处理边报告,或在事后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应全部成员出席会议,对重大问题应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时需要全部同意才能通过,特别是决定干任免事项必须全部同意才能通过。
二、议事内容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县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领导的重要批示,贯彻执行县党代会、县委全会的决议决定,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二)局内工作制度的健全、修改和废除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定。
(三)讨论通过以本单位的名义下发或代为县委起草的事关全局的重要文件。
(四)研究人事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五)研究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和各股室、下级对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
(六)研究决定机关干部的任免、调整等事项。
(七)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年度考评、表彰及惩罚的审批。
(八)研究机关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问题。
(九)其它需要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
三、议事规则
(一)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通过班子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三)会议议题由局长确定。会议原则上不搞临时会议。凡需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均由分管领导呈报班子集体讨论,而所提交事项则需事前集思广益,认真分析和调查研究,充分酝酿,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方可呈报会议讨论。
(四)领导班子进行决策时,全部班子成员必须参加会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请假。当决定对干的任免、奖惩,对重大违纪案件和一些重大事件作出处理决定,应全部班子成员到会才能进行表决。
(五)会议进行决策时,赞成票数要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班子成员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推荐干部、决定干部任免、奖励事项,决定处理案件时,应逐项表决。
四、议事纪律
(一)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因在工作中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决定的,可以向主要负责人提出建议。在班子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前,应坚决执行原有的决定,在言论上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
(二)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条例,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任何人都不得向外泄露。否则,应按照党章和有关党纪规定予以处理。
(三)对应及时向下属通报的会议内容和决策事项,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或由分管领导向下属工作人员传达、部署,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
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制度
为进一步引深“正风肃纪、创优环境”,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根据干部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理论为指导,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和“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用人导向,以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淘汰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努力选拔和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发展上有潜力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对建设高素质人社干部队伍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股长轮岗交流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工作,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的正确原则。
㈠坚持党管干部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扩大识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提高中层干部选任工作的群众参与度和群众公认度。同时把用人的民主认同与集体的决策结合起来。
㈡坚持职务任期和岗位轮换的原则。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重要岗位的特点出发,坚持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轮岗交流和保持工作连续性相结合、内部轮岗和横向交流相结合,努力增强干部统筹发展的意识、胸怀全局的意识、团结协作的意识。
㈢坚持优化结构和提高效能的原则。通过轮岗交流,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性别、气质结构,促使现任干部与后备干部结构更趋合理,保持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整体提升行政效能。
㈣坚持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构建机关民政干部定期轮岗交流的长效机制,重点加大行政执法和从事人、财、物管理及行政审批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交流力度。
三、职位范围
㈠局机关重要岗位人员。
㈡因工作需要经局党支部研究决定的其他职位。
轮岗交流原则上在县民政局机关内部股室之间进行。
四、轮岗对象
㈠在机关单位负责人、财、物管理,资金、评审等职位,原则上任职满三年的,最多不超过五年,纳入轮岗交流的对象。
㈡个别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某些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其任职年限虽未达到前述任职年限,但经局党总支研究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作为轮岗交流的对象。
五、工作安排
㈠动员准备:
成立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
㈡测评推荐:
1、公布情况。将县移民开发管理局机关担(兼)任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简称测评对象,下同)的基本情况以表格的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2、民主测评。以填写表格的形式,对测评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根据平时掌握和了解的情况,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由县移民开发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简称全体职工,下同)进行民主测评。
3、推荐自荐。分两个层面进行:一是民主推荐。由全体干部职工以无记名填写表格的形式,对拟轮岗的职位人选进行民主推荐;二是本人自荐。由纳入轮岗交流的对象本人,以记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进行选择性自荐。
㈢党总支决定:
测评推荐结束后,局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在认真分析民主测评、推荐自荐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管理权限,作出轮岗交流决定,以行政名义予以公布,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职数审批。部分职位,如无合适人选,可暂确定主持工作的副职或指定临时负责人。
㈣集体谈话:
轮岗交流任职决定公布后,由局党支部对已轮岗交流对象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就工作交接、履职尽责、廉洁从政和严格执行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等提出要求。
㈤到岗履职:
集体谈话后,轮岗交流对象任职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搞好工作移交,并就履行新职做好准备。到任后,由新到岗位的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六、纪律与监督
为加强对轮岗交流工作的监督,邀请纪工委实施全程监督。对在轮岗交流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舞弊行为,视情况作出相应的纠正和处置。对违反工作程序的工作人员,一律调离轮岗交流的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盈江县移民开发管理局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的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管理、监督和负总责上,根据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由副职领导干部分管。干部人事工作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制度。各部门干部的任免、调入、录用、奖惩等重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由副职领导干部分管。凡属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各项开支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由副职领导干部分管。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物资统一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讨论,公开招标,并对商品价格和质量实行监督。
四、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工作,由副职领导干部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和承包发包方案要经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责任制度。
五、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发挥领导班子中其他成员的作用,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六、党政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本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目前不符合本规定的分工,要及时调整,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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