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办干部职工公休及请假必须安排好时间并做好报备,同股室工作人员采取轮流休假的方式,休假期间必须保证通信畅通,因公、因私外出及因病治疗等必须按规定履行请销假制度并报告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
(1)严禁口头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因事、因病请假和公休,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先批准后离岗。
(2)干部职工因事请假,1天以内由各股室负责人审批,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及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
(3)干部职工因病请假,需持有医疗部门证明,3天以
下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
(4)干部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和公休,需将领导签字批
准的请假条交到综合股报备,公休出县外的需填写出县报备表交综合股,假期结束须及时向综合股销假。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联系电话:0692-8119828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125641840@qq.com 地址:盈江县行政中心四楼 邮编:67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