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油松岭乡人民政府

油松岭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

浏览量:8298    作者: 日期:2021/12/27


为推进我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及步骤。

第一步,农村宅基地申请。由各农户到乡农村宅基地窗口提出宅基地建房申请,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书,窗口受理人员登记农村宅基地申请台账,窗口受理人员整理台账和申请书后,报乡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领导签批意见。

第二步,农村宅基地选址和相关审查。联审联批办公室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村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并会同村委会、村民小组和土地管理员参加查看宅基地选址、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等。一是审查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现状调查成果。选址符合农村居民点(农村建设)用地的,按以下流程办理;选址属农用地(耕地、林地、荒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再按以下流程办理;选址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由办公室告知申请人重新选址。二是审查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是否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是本集体土地,对不符合的由办公室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三是审查是否涉及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住房风貌管控、家庭用水用电改厕、网络通信等方面的。

第三步,农村宅基地测绘。联审联批办公室联系第三方测绘公司,对要审批的宅基地测绘,宅基地面积坝区不超过300㎡,山区不超过350㎡,经测绘位置平面图后,由三方公司电子版报送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审核中,如有部分宅基地不符合要求的,宅基地内有农用地或其他的,由县自然资源规划股通知乡联审联批办公室,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再按以下流程办理。符合的按流程办理,第三方公司制作宅基地平面位置图和宅基地土地规划图四份,一份报给县自然资源备案留存三份报给乡联审联批办公室审批。

第四步,填报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和承诺书,经村民小组召开宅基地申请会,形成会议纪要,并在本村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村民小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复印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申请表一式三份报村委会。村委会收到申请表和资料后,审查申请人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同时征求宅基地相邻权利人的意见,审核通过签署意见,报送乡联审联批办公室审批。

第五步,建房设计与乡村建设规范许可证。申请人提出建房申请的,由乡联审联批办公室联系具有建房设计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或由申请人自行到具有建房设计资质公司设计本户住宅,住宅设计图需由第三方设计公司签章,并符合我县的抗震要求。住宅设计图纸一份报联审联批办公室,办公室将申请表内建房数据补充完善,乡村建设规范许可证业务咨询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

第六步,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由乡联审联批办公室填写审批表基础信息,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其他相关部门结合勘察、调查情况,汇报联审联批办公室领导,在审批表签批相关意见。同时,由牵头站所形成请示报乡政府,乡政府收到请示,审查相关材料听取汇报,无意见的,批复请示单位,并发布公告。

第七步,打印证书。由乡联审联批办公室根据乡政府的批复,按照证书的内容填写完整,打印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加盖乡政府公章,证书发放到户。

 

 

文章来源:油松岭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