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1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有效缓解农村地区小火易发、频发的现状,结合德宏州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出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4月29日修订);
2.《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7号);
3.《云南省消防条例》;
4.《乡镇消防队标准》(GB/T35547-2017);
5.《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消〔2023〕20号);
6.《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消〔2022〕95号)
三、出台目标
通过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改善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环境,达到农村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统筹发展,村庄消防规划全面覆盖,农村消防用水、消防车通行和村民户内电气线路安全得以有效保障,基层消防力量壮大建强,消防安全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稳步提升,农村“小火多发”态势有效遏制。
四、主要内容
《通知》重在推动解决农村消防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导检查”4个方面对全州各级各部门进行强调部署。
(一)提高思想认识。对全州各级各部门提出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抓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真正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牢、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对全州各级人民政府提出要求,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农村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负责人,切实从制度上规范了农村消防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做好“一委一队一站”消防安全体系,统筹抓好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工作站建设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消防工作,协调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三)强化统筹协调。对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要求,结合各项工作实际,完善具体任务、具体措施,统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等项目,重点解决“水、路、电”等制约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的主要短板,实现农村消防工作多部门齐抓共管,扭转农村火灾多发、频发的态势。
(四)严格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进行部署,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综合考评和政务督导内容,完善基层消防工作考核评价和激励办法;对消防工作责任不落实、消防工作开展不力,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依法查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原文件:https://www.dhyj.gov.cn/yslx/yslx/Web/_F0_0_5G0FOOZT7BB56F8517304E3EB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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