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级相关要求,为继续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将盈江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和经办流程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二、申请途径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多个渠道申请办理一次性交通补助。
(一)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二)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三)“线下”服务窗口。申请人可在户籍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或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三、申请流程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只需拍照上传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中签署信用承诺证明即可完成申请:
1.务工证明;
2.劳动合同(协议);
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线下”申请。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务工证明材料、《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务工证明材料以下四种证明任意一种:
1.务工证明;
2.劳动合同(协议);
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四、经办流程
(一)线上申请。由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录入)、复核和审核;
(二)线下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乡镇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窗口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录入),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和审核。由“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使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共享数据,自动核验申请人身份。
通过审核合格的,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将补助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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