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现对督察反馈的“盈江县和梁河县协同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一、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盈江县和梁河县协同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缓慢。
二、整改时限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整改时限为2026年12月底前。
三、整改情况
州级《整改方案》措施:2024 年 6 月底前完成盈江县跨区域调度生活垃圾处置方案,签订相关工作协议,使盈江县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整改情况:持续将生活垃圾运往芒市、瑞丽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2024年1—9月,共转运生活垃圾53536.94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整改验收情况
对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在2024年10月22日开展了县(市)级自查自验,并通过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92-8180337
联系地址: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贺相路2号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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