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1054    作者: 日期:2024/10/22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现对督察反馈的盈江县和梁河县协同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一、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盈江县和梁河县协同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缓慢。

二、整改时限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整改时限为202612月底前。

三、整改情况

州级《整改方案》措施:2024 6 月底前完成盈江县跨区域调度生活垃圾处置方案,签订相关工作协议,使盈江县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整改情况:持续将生活垃圾运往芒市、瑞丽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20241—9月,共转运生活垃圾53536.94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整改验收情况

对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在20241022日开展了县(市)级自查自验,并通过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1022日至202410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92-8180337

联系地址: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贺相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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