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1111    作者: 日期:2024/10/22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现对督察反馈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突出。全州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普遍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市)垃圾填埋场已接近满库,环境风险隐患高”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一、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突出。全州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普遍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市)垃圾填埋场已接近满库,环境风险隐患高。盈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日进场生活垃圾量大于设计量,即将填满库容,存在填埋场地下水监测频次不足等问题,生活垃圾规范处置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整改时限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整改时限为2024年12月底前。

三、整改情况

(一)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一:规范解决盈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满库(或即将满库)问题,协调转运至周边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渗滤液,防止垃圾渗滤液外排。2024 年 6 月底前完成跨区域调度处置生活垃圾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将生活垃圾运往芒市、瑞丽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2024年1—9月,共转运生活垃圾53536.94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二:加强盈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频次,做好台账记录及归档工作。

整改情况:由云南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10.2.4的相关要求完成自行监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整改验收情况

对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在2024年10月22日开展了县(市)级自查自验,并通过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92-8180337

联系地址: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贺相路2号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