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现对督察反馈的“盈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旁堆存有大量建筑垃圾和非建筑垃圾,无任何环保措施”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如下公示。
一、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盈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旁堆存有大量建筑垃圾和非建筑垃圾,无任何环保措施。
二、整改时限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整改时限为2025年6月底前。
三、整改情况
(一)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一:2024年12月底前建成盈江县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并投产,对临时堆放点的建筑垃圾进行分选处置,达到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进行填埋或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办理盈江县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评手续,环评已通过评审,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二是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混杂的生活垃圾进行人工分拣,并做好分拣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州级《整改方案》措施二:2025年6月底前完成对临时堆放点的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将临时堆放点的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清除后进行覆膜覆土和绿化处置。
整改情况:清除原临时堆放点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并完成覆土和绿化处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整改验收情况
对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在2025年5月29日开展了县(市)级自查自验,并通过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92-8180337
联系地址: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贺相路2号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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