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向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核,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方式
以考核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
此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一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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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规范全称 |
招聘单位规范全称 |
事业单位分类情况 |
招聘岗位名称 |
同意招聘人数 |
专业条件 |
学历条件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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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盈江县抗震防震办公室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
1 |
研究生一级学科:建筑学0813;建筑学0851;土木工程0814 |
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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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博士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5年5月30日。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2025年德宏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选优、引进研究生)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
3.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6.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贺相路2号,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办公室。
报名电子邮址:yjxzjj2023@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孙源莉 0692-8180337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30日8:00至2025年6月18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要求:报名请自行下载附件《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4.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开具学籍证明材料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2)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
(3)提供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4)提供在读研究生期间的学习成绩单(成绩单上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填报《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6)符合引进条件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同时提交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关材料。
5.电子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一致,收集所有材料扫描成pdf格式,统一存到一个文件夹里,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到yjxzjj2023@163.com邮箱。
应聘考生认真对照岗位设置要求,如实上传和填报有关信息材料,所填信息须与所持证件资料相符合,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真实性由本人负责。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自行承担。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考生须详细填写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若因电话无法联系而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初审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证明材料,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测评
1.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在组织面试工作前,会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环节须查验对应岗位要求的、报名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现场面试测评。
2.面试测评。采取现场面试(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测评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记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出每人的测评成绩(测评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评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三)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
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公示人员名单。具体要求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准。
(四)聘用
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递补
若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出现不符条件或放弃情况时,将从面试测评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
(二)遵守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测评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
七、其他
(一)面试测评成绩相同时,德宏州生源优先(德宏州生源同等条件下德宏州5种世居少数民族优先,同是德宏州5种世居少数民族的,按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顺序优先;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
(二)面试测评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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