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简化公租房申请流程,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我县依托政务服务网“一件事”线上服务模块,正式开通公租房申请“一网通办”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上申请系统概述
云南省公租房申请“一件事”系统已构建“在线申请→数据核验→跨部门联审→信息归集”的省一级数字化服务框架,实现了申请材料线上提交、政务数据实时共享校验、审核结果在线反馈及信息统一归集至融合数据库的功能。
二、适用范围
凡在本县内工作、居住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人员(包含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农村进城就业人员)、失地农民、生态移民、企业下岗职工及公交、环卫、辅警、农业转移进城人口等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
三、线上申报流程
1. 登录入口
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云南政务一部手机办事通”,进入小程序登录。
2. 注册账号
进入小程序后已注册“办事通”用户根据页面提示(电话、身份证、微信授权)点击“立即登录”,进行登录,未注册的需要注册账号后登录,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3.进入公租房申报页面
找到服务专区,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个人服务)”→点击申请公租房“一件事”进入系统→点击“公租房申请”→查看同意核验事项后,点击“确认选择”。
4.明确申报区域
按系统提示,勾选申请的公租房区域(盈江县)。
5.填报申请信息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关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6.审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公安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民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部门核验返回的数据来审核申请事项。申请人可在公租房申请“一件事”页面,“我的申请书”实时查看审核情况,无须重复提交申请,也可撤销申请。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可根据审核反馈情况,确定是否重新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7.公示、轮候
对审核通过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盈江县政府门户网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轮候。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及时向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8.配租通知
轮候到期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办理配租事宜。
四、注意事项
1.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居住证、在县城就业的劳动合同或现居住地的租房合同、符合优先保障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非盈江县户籍的需上传没有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公租房配租或租赁补贴的证明等等,所有材料均需清晰扫描或拍照上传。
2.关于建筑面积允燕花园小区为50、60平方米两种,温馨小区为50平方米,誉墅小区为60平方米(电梯房),华康小区为30平方米。
3.申请方式仅能勾选家庭或单身人士,暂不支持非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勾选家庭的,在添加家庭成员信息时仅添加申请公租房后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信息,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含在读大学生)信息必须添加。家庭收入情况统计范围,仅含所有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4.申请人需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完整,虚假申报将取消资格并纳入信用记录。
5.特殊群体(如残疾人、老年人)可联系线下窗口协助办理。
6.申请人需保持电话畅通,若发生变更请及时联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登记。
7.咨询电话:0692-818032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 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申报操作指南]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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