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26号)要求,现对督察反馈的50-8“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和50-27“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2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50-8“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对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24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17个目标值低于50%,最低的怒江州泸水市仅为19.8%。2019年以来,全省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投入资金仅8.93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导致全省城镇污水提质增效整体进展滞后。《方案》要求到2020年年底消除70%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际仅完成37%。
整改责任单位: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实施城区污水管网、县城排水防涝(二期)等项目,建成污水管网21.19公里,累计截流市政污水直排口18个、居民污水直排口621个,累计投入资金6000多万元。二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逐步提升小区污水收集率,累计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05个,投入资金10300万元,盈江县城污水收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三是及时开展城区雨污管网错搭、漏接、混搭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已整治58处。四是常态化开展团结大沟管理工作,每日清理沿线垃圾、淤泥,团结大沟水质持续好转,2024年以来开展团结大沟水质检测3次,检测结果均优于黑臭水体。五是通过《致团结大沟沿线居民的一封信》《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向城区团结大沟直排生活污水、餐厨泔水和倾倒垃圾的公告》等涉及团结沟治理通告,倡导引导各界积极参与团结沟治理。六是省级反馈县级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截至2024年底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8.60%,盈江县城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
(二)50-27“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24个明确了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的重点城市中,2020年有18个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50%,蒙自、临沧、香格里拉、泸水、宣威等5个城市不足20%,泸水市仅9.9%。
整改责任单位: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实施城区污水管网、县城排水防涝(二期)等项目,建成污水干管21.19公里,累计截流市政污水直排口18个、居民污水直排口621个。二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逐步提升小区污水收集率,累计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05个,盈江县城污水收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三是印发了《盈江县城污水暨团结大沟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开展城区雨污管网错搭、漏接、混搭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已整治58处。四是2021年以来省州下达污水管网建设任务80公里,实际完成83公里。五是盈江县城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污水进厂化学需氧量浓度稳步提升,2025年1月至8月平均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较2022年平均浓度提升82.21%,盈江县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
二、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10月15日,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县发改、财政、环保部门开展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50-8“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和50-27“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2个问题整改验收,一致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92-8180337
联系地址: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贺相路2号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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