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盏西镇人民政府

盏西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2125    作者: 日期:2016/8/18

各村委会:

为有力推进全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行为,保障农村集体“三资”安全运行,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组的要求,现将村集体“三资”管理清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㈠组织机构

成立村集体“三资”管理清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为:

组  长:金建文(副镇长) 

副组长:邹高萍(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

        刀  静(财政所会计)

        李  平(国土资源所干部)

        李能周(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董  三(林业站负责人)

        荣  斌(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雷树升、王自奎、8个村支书、主任

清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管站,主任由雷树升兼任,成员由农业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村集体“三资”管理清查整改工作的具体事务。

㈡工作职责

1.镇纪委办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全镇“三资”管理清查整改工作,加强对各村委会开展“三资”委托代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清理整治发现的违纪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镇财政所工作职责:负责对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清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修改、完善我镇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3.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对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业务指导;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监督管理。

4.镇派出所工作职责:负责对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5.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负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负责对财务管理混乱的村和组,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二、整改的范围

此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清查整改的范围是全镇各村委会、各村民小组,重点是财务收支不清;侵占、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资金;随意侵占集体资产,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的村组。

三、清查整改工作的主要内容

㈠依法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及有价证券清查核实。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金、社会捐助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

㈡清理核实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

㈢依法对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自然资源清查核实。包括土地、森林、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

㈣清理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办的企业及其收益形成的资产。

㈤清理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捐赠、资助等形成的资产。

㈥依法对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三资”清理核实。

四、清查整改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建机构,落实责任。(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8日)。镇成立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清查整改领导小组,明确整改任务要求,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的清查和整改。

第二阶段:组织清查,集中整改。(2015年1月9日——2015年2月26日)。由镇政府组织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查。重点对长期占用、拖欠集体资金,挤占、挪用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等问题认真组织清查,并按照要求全面进行整改。

针对清查中暴露和发现的问题,各村委会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镇政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使财务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2015年2月27日——2015年3月3日)。各村委会清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请于每月10日、24日前上报镇清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雷树升,联系电话:0692-8955030),由办公室汇总上报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组。清查整改工作总结于2015年3月28日前上报清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责任追究,严肃处理。(2015年3月29日前)。对整改工作不落实、重大问题未处理的村委会,要进行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案件线索核实调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较大。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改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清查整改工作组,周密部署,精心实施。

㈡明晰工作思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清查整改工作,要本着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认真清资,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的底数,纠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又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㈢严肃工作纪律。镇纪委办要发挥职能作用,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严”的原则,注重发现深层次的问题,构成违纪的,上报给上级部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㈣加大督导力度。督导工作应贯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改工作全过程,及时掌握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及业务指导,正确处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与维护村民民主权益、经济利益的关系,准确把握资产资源清查、产权登记界定、处置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原则,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强化服务意识,有效引导村集体强化经营管理。要建立督查反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村组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推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农村集体权益和农民合法利益。

 

附件:盈江县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

 

 

 

盏西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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