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盏西镇人民政府

盏西镇人民政府首问负责制度

浏览量:12102    作者: 日期:2016/8/18

 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   群众来办事或来电话时,单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条   当群众来电话时,第一个接电话的人员应当弄清找何人、有何事。如果所找的工作人员在单位,应立即找该工作人员接电话;如果所找的工作人员不在,应耐心倾听,做好记录,及时转告主办人。

第三条   当群众来访时,第一个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应当热情接待,问明事由,认真倾听,给予解释,答复或引导到有关办公室办理。

第四条  当群众来办事时,第一个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应当态度和蔼,了解对方的情况和要求。属于本人职责能够立即解决的,立即进行办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对方交代清楚解决问题的日期。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不属于自己工作职责的事项,应当引导到有关办公室办理,不能简单地避而不答或一推了之。

第五条  在我乡职责范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解答,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第六条   接待群众切忌态度粗暴,严禁推诿,尽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