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盏西镇人民政府

盏西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试行)

浏览量:13907    作者: 日期:2016/8/18

为加强盏西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效开展,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委员、办公室负责人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盏西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全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受理对本镇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反映、举报;调查本镇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692-895503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定期检查每半年一次,不定期检查结合公开实际随时进行,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工作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不断总结政府信息公开的经验,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六、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奖惩制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如违反镇内有关规定,出现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盏西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