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盈江县农村危房改造
及农房抗震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高农房抗震防灾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盈江县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杨永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赵 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孙 旭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邵维常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任国良 县财政局局长
刀承涛 县民政局局长
杨增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许庆龙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 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左显全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 磊 县残联理事长
袁 鹏 县审计局局长
侯录杰 盈江农村商业银行行长
15个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开展政策宣传、业务指导,争取国家和省、州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审议年度计划,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重要工作事项的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赵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高勇同志兼任,成员由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工作职责:一是牵头开展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拟定工作方案和分配任务;二是负责汇总和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和请示;三是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统筹、上传下达等工作;四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县住建局工作职责:负责对乡镇进行技术和业务指导;及时对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进行跟踪、服务,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牵头组织县级竣工验收。
(二)县财政局工作职责:负责资金及时拨付和下达; 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
(三)县审计局工作职责: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资金使用进行审核,审核补助对象是否精准,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四)县发改局工作职责:负责避灾搬迁、易地搬迁等相关项目的立项申报及审批。
(五)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农村宅基地分配、流转、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六)县乡村振兴局工作职责:统筹易地搬迁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及涉农整合资金的使用。
(七)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职责:负责核实是否存在私自占用基本农田或耕地等各类违建行为。
(八)县民政局工作职责:配合核实改造对象是否为低保户、五保户等低收入群体。
(九)县残联工作职责:配合核实改造对象是否为残疾户。
(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负责民房建设期间建材的统筹监管工作,强化建材市场监督管理和建材质量检测,确保建材质量安全,严格控制辖区内建材价格,杜绝哄抬建材价格现象。
(十一)县政府督查室工作职责: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各乡镇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不力的部门、乡镇负责人进行督促、提醒和通报,对造成严重工作失误的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各乡镇工作职责:负责核实上报改造对象名单;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做好涉及农户的思想发动、组织实施、项目推进、工作协调;落实建房审批、技术把关、监督管理等工作;严格管理补助资金的使用和兑付;完成本乡镇农房改造档案整理和归档。
(十三)盈江农村商业银行工作职责:配合核实农户账户信息,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涉及“以贷抵补”的,按要求做好本息偿还工作。
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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