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关于印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管养〔2018〕36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8〕76)精神,规范盈江县货运市场的运输行为,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县域公路治超执法工作,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大力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结合盈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以服务交通运输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以杜绝多头执法和重复罚款为重点,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流程,强化科技监管,提高执法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盈江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道路运输环境。
三、工作目标
坚持规范行为、立足源头、科学治理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对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治理,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和桥梁上行驶,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运输、公安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强化执法督导检查,推动联合执法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
(二)坚持依法履职、提升服务。交通运输、公安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要切实推进依法规范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协作配合,严格规范联合检查和处罚行为。要强化执法为民意识,坚持以规范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三)坚持统筹部署、分类实施。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结合本区域路网结构等因素,分类规范和强化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货运源头等区域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节约行政资源。
(四)坚持科技推动、创新管理。各部门要坚持互联网思维和信用治超,加快推广完善技术监测设备,推进有关信息交换和共享,从源头环节减少和杜绝不规范执法行为。
[附件: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原文链接:https://www.dhyj.gov.cn/Web/_F0_0_05BSZJY1C84DY9WWK1LNWRAHKN.htm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