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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丙支公路建设施工工地车辆实行限时通行的通知

浏览量:2204   作者:政府办  日期:2010/4/1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1047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丙支公路建设施工工地车辆实行限时通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盈江县丙汗至支那农村公路改造工程K11+220—K38+000段(即新城乡芒康桥至芒章中学),因线路大部分沿老路改建,且路基石方工程量较大,致使施工与车辆通行矛盾突出。为了既保证施工又不对车辆通行造成大的影响,经县人民政府研究,

决定对丙支公路建设施工工地车辆实行限时通行,具体时间如

下:

     一、施工和车辆通行时间

上午:600—700车辆通行;

      700—900施工,禁止通行;

      900—1000车辆通行;

      1000—1200施工,禁止通行;

      1200—1300车辆通行;

下午:1300—1500施工,禁止通行;

      1500—1600车辆通行;

      1600—1900施工,禁止通行;

晚上:1900—2100车辆通行;

      2100—次日600施工,禁止通行。

二、相关要求

㈠过往车辆通行速度限制为5公里/小时,限载为10吨。

㈡过往车辆及行人必须听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同

时注意避让施工建筑物和施工机械。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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