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3975 作者:政府办 日期:2010/10/15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10〕263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法改投资﹝2010﹞915号、﹝2010﹞1721号《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二批农村沼气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为明确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盈江县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智仁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恩德 县农业局局长
李鹤洲 县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龚健蓉 县监察局局长
李正阳 县科技局局长
刀小发 县民宗局局长
罗安纪 县财政局局长
尹安强 县建设局党总支书记
瞿炳生 县卫生局局长
刀安美 县审计局局长
董玉明 县扶贫办主任
窦相发 县畜牧局局长
何 林 县移民局局长
思治荣 平原镇人民政府镇长
刀保盛 弄璋镇人民政府镇长
孟宏山 太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刀保彦 旧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孟诚琨 新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恩德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抽调,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项目涉及乡镇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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