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盈政发〔2010〕346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2010年度 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工作的通知
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移动信息富民工程的通知》(盈政发〔2010〕199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州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更好地利用移动现代通信技术服务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农村信息传播,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巩固好
一、2010年度信息富民村创建
㈠创建时间:
㈡2010年信息富民工程评优奖项设置
2010年移动信息富民工程主要设置两大类奖项,具体设置如下:
第一类:2010年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奖
1.行政村级评选内容
⑴移动信息富民村
⑵移动信息富民示范村
⑶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进步奖
2.乡镇级评选内容
⑴移动信息化乡镇
⑵移动信息化乡镇创建进步奖
3.个人评选内容
⑴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先进工作者
⑵移动信息化乡镇创建先进工作者
第二类:2010年“惠农专项夺标奖”
㈢2010年信息富民工程评优条件
1.评选前提
第一类奖项以村委会为评优的基础单位,村委会必须完成90%的行政村人员明细摸底资料完整度、55%的行政村移动客户摸底客户完整度、80%的移动惠农网摸底客户渗透率、90%的在网市场占有率四个指标方可参与评选。
参与“信息富民乡镇”评优的单位需开通并使用农政通业务。
第二类奖项仍以村委会为评优基础单位,但所有村委会均可在完成评选标准要求的情况下参与评选。
2.评选标准
⑴移动信息富民村:达到评选前提的条件下,中国移动普及率达到40%以上的行政村即达到“移动信息富民村”评选标准(简称达标行政村)。
⑵移动信息富民示范村:“移动信息富民示范村”仅在 “移动信息富民村”中评选,中国移动普及率达到值及提升值县内综合排名前10%的“移动信息富民村”为“移动信息富民示范村”获得者。
⑶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进步奖:“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进步奖”需剔除“移动信息富民村”后,对县内中国移动普及率达到值及提升值综合排名前50%且达到评选前提的行政村进行评选(达到评选标准的行政村不足1个时按1个算)。
⑷移动信息化乡镇:达到评选前提的条件下,乡镇所辖行政村50%以上已达到“移动信息富民村”评选标准并完成授牌工作的乡镇即达到“移动信息化乡镇”评选标准。
⑸移动信息化乡镇创建进步奖:达到评选前提的条件下,乡镇所辖行政村50%以上达到“移动信息富民村”评选标准或“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进步奖”评选标准,并且已完成相关授牌或奖励工作的乡镇即达到“移动信息化乡镇创建进步奖”评选标准。
若乡镇已参加“移动信息化乡镇”评选,则不再参加“移动信息化乡镇创建进步奖”评选。
⑹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先进工作者:评选名额为每乡镇一名;评选标准是综合考虑个人对“136农村移动信息富民工程”的支持情况和行政村的中国移动普及率达到值及提升值乡镇内综合排名情况进行评选。
⑺移动信息化乡镇创建先进工作者:评选名额为盈江全县评选一名;评选标准是综合考虑个人对“136农村移动信息富民工程”的支持情况和乡镇的中国移动普及率达到值及提升值县内综合排名情况进行评选。
⑻“惠农夺标奖”:全县各村委会2010年四季度末中国移动普及率较三季度末提升3PP、短号渗透率较三季度末提升6PP即达到“惠农夺标奖”评选标准。
3.奖励标准
⑴“移动信息富民村”奖励标准
若达到“移动信息富民村”评选标准的,进行授牌和发放奖金,奖金发放到村委会,奖励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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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类型 |
家庭户数 |
奖励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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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
1000户以上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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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
500-1000户 |
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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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
300-500户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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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 |
300户以下 |
1500元 |
⑵“移动信息富民示范村”奖励标准
达到“移动信息富民示范村”评选标准的,进行授牌和发放奖金,奖金发放到村委会,奖励标准为在“移动信息富民村”奖励标准的基础上相应增加1000元。
⑶“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进步奖”奖励标准
达到“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进步奖”评选标准的,颁发奖状和发放奖金,奖金发放到村委会。奖励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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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类型 |
家庭户数 |
奖励标准 |
|
A类 |
1000户以上 |
2400元 |
|
B类 |
500-1000户 |
2000元 |
|
C类 |
300-500户 |
1600元 |
|
D类 |
300户以下 |
1200元 |
⑷“移动信息化乡镇”奖励标准
达到“移动信息化乡镇”评选标准则的,进行授牌和发放奖金,奖金发放至乡镇,奖励标准为每年5000元。
⑸“移动信息化乡镇创建进步奖”奖励标准
达到“移动信息化乡镇创建进步奖”评选标准的,颁发奖状和发放奖金,奖金发放至乡镇,奖励标准为每年4000元。
⑹“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先进工作者”奖励标准
根据全县各村委会的“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评优情况,再评选出先进工作者,颁发奖状和发放奖金,奖金发放至个人,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⑺“移动信息化乡镇创建先进工作者”奖励标准
根据全县各乡镇的“移动信息化乡镇”创建评优情况,评选出先进工作者后颁发奖状和发放奖金,奖金发放至个人,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⑻“惠农专项夺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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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类型 |
家庭户数 |
奖励标准 |
|
A类 |
1000户以上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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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
500-1000户 |
1600元 |
|
C类 |
300-500户 |
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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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 |
300户以下 |
800元 |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为扎实推进2010年的“移动信息富民工程”,切切实实将农村信息化水平提升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创建2010年“移动信息富民村”的推进工作要求如下:
㈠做好农村信息化普及应用工作
目前我县农业局已开通125822“农业专家”热线信息平台,各乡镇、村委会中加入了中国移动惠农网的用户均可以免费拨打该热线,免费获得我县农业专家的技术支持。该信息平台的建成,对提升我县农村信息化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要以此为契机,扎实做好农村信息化普及的推广工作,积极向农民群众推广1
同时,各乡镇要安排专人培训学习农政通(该项工作为获得信息化乡镇、信息化乡镇创建进步奖的必要条件),切实使用,务求实效,为农村信息化建设起到表率作用。盈江移动公司负责搭建农村信息平台,协助完成业务培训。
㈡做好“农村信息机下乡”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
由于资源全省共享,申请资源程序有严格要求,具体申请方法为以村委会为单位,先登记,再申报。资源按照乡镇申报的先后顺序进行批复。信息机资源全省共用,用完即止。为获得更多的信息机资源,提升我县的信息化水平,各乡镇尽快安排部署,以村委会为单位,对辖区农村信息机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将摸底结果汇总上报,县政府将统一申请调配信息机资源,并安排完成信息机发放工作。
为切实做好信息机资源调查、申请和发放工作,尽量申请到更多的资源,为今年的“移动信息富民村”创建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全面达成
三、相关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及时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切实把农村移动信息富民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惠民工作来抓,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㈡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作,积极支持盈江移动公司开展好此项工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盈江分公司要做好工程的具体策划、实施和经费保障工作。
㈢狠抓落实,确保效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县、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做精,确保惠民工程做出特色、做出水平,最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