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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

浏览量:5640   作者:  日期:2018/2/13

 

目录

第一部分 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盈江县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县纪委全会、常委会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县纪委委员的联系;

2.汇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委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督促检查州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县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委局机关贯彻落实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任务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特邀监察员工作;

4.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县纪委监察局及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印章,负责制发改委局机关各部门及派出(驻)机构印章,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

5.负责委局机关对外联络接洽、秘书、值班工作;

6.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及派出(驻)机构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

7.协调委局机关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办公室工作;

8.负责委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和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培训和技术指导;

9.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10.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

11.配合审计主管部门对机关财务进行审计,对机关本级专项经费进行审计;

12.负责机关及派出(驻)机构涉案款物管理工作;

13.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

14.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15.起草县纪委全委会工作报告、委局领导同志文稿,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委局重要文件;

16.汇总、整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

17.组织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和社科理论界相关重大课题研究;

18.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

19.参与或配合立法机关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行政法规;

20.负责协调机关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对有关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核和报送审议;

21.负责纪检监察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2.负责纪检监察法规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对纪检监察法规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立法后评估;

23.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建议;

24.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法规工作;

25.负责起草预防腐败局有关文件文稿,筹备有关会议;保管、使用县预防腐败局印章;

26.承担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县预防腐败局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综合调研、督促检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27.承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赴国(境)外考察、进修、培训等事宜;

28.组织协调社会领域反腐倡廉建设;

29.承担州预防腐败局交办的国际合作事务等工作;

30.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部

1.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

2.负责委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配合机关党总支加强委局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3.负责承办县级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乡(镇)、农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承办乡(镇)、农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6.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国、全省、全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因公(私)出国(境)备案等工作;

7.组织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承办县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的有关工作;

8. 负责委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服务与管理等工作;

9.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0.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1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对委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12.负责受理对县直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13.负责受理对乡(镇)、农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县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14.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15.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6.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宣传部

1.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全县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

3.负责委局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委局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

5.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

6.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1.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2.综合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

3.综合协调全县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

4.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5.综合协调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乡(镇)、农场和县直单位(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6.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7.履行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能;

8.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9.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信访室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等工作;

2.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局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

3.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

4.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

5.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

6.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7.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

1.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并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协助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2.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负责向县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同时向州纪委监察局报告,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

3.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承办国(境)内追逃防逃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县内协调机制;

4.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委局办案场所的管理、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5.督促查办州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

6.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7.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第一、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

 1.监督检查联系乡(镇)、农场、单位县管领导班子及县管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监督检查联系乡(镇)、农场、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县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3.督促联系乡(镇)、农场、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省、州、县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4.承办联系乡(镇)、农场、单位县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及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乡(镇)、农场、单位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乡(镇)、农场案件查处工作;

5.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乡(镇)、农场、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

6.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等工作,参加联系乡(镇)、农场、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乡(镇)、农场、单位县管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

7.负责了解联系乡(镇)、农场、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开展工作情况,综合、协调、指导联系乡(镇)、农场、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联系乡(镇)、农场、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8.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案件审理室

1.审理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乡(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

2.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委局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乡(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委局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局收到的申诉信件;

3.承办应当由乡(科)级党委、纪委批准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和其他需要处理报县纪委备案的案件;

4.承担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监察局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

5.承办乡(科)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

6.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程序性条规,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

7.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盈江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10个(副科级):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另设机关党总支。

)重点工作概述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确立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紧密结合纪律检查工作实际,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毫不动摇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得到贯彻落实。

(二)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一是坚持惩治重点。紧盯“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始终坚持铁腕反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二是坚持挺纪在前。必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四种形态”运用的成效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三是严守工作纪律。严把纪律审查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程序关,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执纪办案安全规范。

(三)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一是狠抓时间节点。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时间节点,完善作风督查工作机制,坚持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常态化。二是突出整治重点。把顶风违纪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严肃查处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对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严办。三是营造良好氛围。综合运用新闻媒体,完善宣传平台,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的宣传教育,促进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好转。

(四)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方面,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监督,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二是整治突出问题。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着力整治扶贫领域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克扣强占、优亲厚友等问题。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问题突出,腐败案件频发,违规选人用人,巡视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专项监督检查。一是坚持开展专项纪律检查。聚焦纪律作风,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十三五”规划、脱贫攻坚、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重点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三是积极主动支持、配合、保障好巡视巡察工作,针对巡视巡察提出的问题,加强督促巡视巡察单位制订整改目标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巡视巡察的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都整改。

(六)推进改革创新。一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根据上级部署,结合盈江实际,积极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同时,推进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实现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夯实以制度制约权力的基础,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强化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三是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全县的各个单位和部门。

(七)打造过硬队伍。一是要始终突出“四性”。 突出政治性,提高政治素质和提升政治能力,突出时代性,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创新,突出原则性,按原则开展工作,绝不逾越原则和底线,突出战斗性,坚决纠正和制止错误倾向、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二是注重提升履职能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教育和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干事创业,努力工作、狠抓落实,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勤于执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三是从严从实加强监督。带头反对特权,自觉接受监督,对抹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坚决处理,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清理,坚持严格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用担当履职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 49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7.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1097.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7.1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7.10万元(本级财力1097.1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7.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9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10万元,项目支出13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9.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7.8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46万元,项目支出13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2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支出其他91.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0.7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5.59万元,住房公积金人员支出其他55.5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962.1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724.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6.95万元,津贴补贴353.64万元,奖金17.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44万元,住房公积金55.5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4.77万元,其中:办公费54.27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0.5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7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46万元;全县294村委会1306村民小组1541人“五级联动”信访联络员生活补助费。

项目支出135万元1、商品和服务支出108万元,其中: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6.5万元,水费3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4.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12万元;2、资本性支出2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9万元,信息网络级软件购置费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部门、党群部门、其他部门公务工作开展,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增(减)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上年下降0.50万元,降幅2.13%。下降原因:履行节约,控制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费; 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7.50万元,与上年赤平;公务用车维护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3.00万元与上年23.50万元,下降0.5万元,降幅2.13%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27万元。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费用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部门财政预算拨款增减变化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1097.10万元,比2017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1087.96万元,增9.14万元,增0.84%,增加原因:增加调整工资、津贴补贴、人员变动。

(二)基本支出情况,2018年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正常运转经费962.10万元,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24.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44.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全县五级联动信访联络员生活补助92.46万元占基本支出10%。与上年2017年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正常运转经费920.96万元对比增41.14万元,增4.4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调整工资、津贴补贴、人员变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三)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万元包括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75万元,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经费40万元,巡察办工作经费20万元,这些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与上年预算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67万元对比减少32万元,减19.1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15各乡镇和农场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非税收入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生活补助1541人,是根据2014年1月16日中共德宏州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1期和盈纪请【2016】14号文“五级联动”信访联络员生活补助费。

10、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盈江县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77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40万元对比下降1.63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1人,今年相应增加离退休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经费,其中:办公费54.27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0.5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7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444.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3.24万元、固定资产290.99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盈江县纪委2017年末固定资产有290.99万元,其中:车辆118.23万元(包括2两轿车32.28万元2辆越野车85.9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72.76万元(包括计算机、复印件、一体机、打印机、办公家具等)。

当年度资产变动情况:盈江县纪委2017年初数445.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1.73万元,固定资产283.49万元,年末数444.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3.24万元,固定资产290.99万元,变动原因:流动资产与年初数对比减少8.49万元,固定资产与年初数对比增7.5万元,增加购买办公设备60.44万元,减少公开拍卖2辆公务用车27.96万元,核减损坏部分固定资产24.98万元,相应增加固定资产7.5万元。

 [附件: 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