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工作通报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24056   作者:  日期:2022/1/27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盈江农场管理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公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信息公开年报是行政机关基础性政府信息和重要年度数据的公开载体,不仅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反映政府工作本身,是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的重要途径,也是直接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定制度安排。

(一)格式要求:2021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各乡镇(农场)及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年报重要性的认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详见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和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编制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报,报告的6 个方面内容不能遗漏,也不宜泛化。

(二)内容要素要求:信息公开年报不是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内容第一部分“总体情况”重在聚焦主题、简明客观,叙述篇幅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核定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数据应全面准确、应报尽报。其中,各行政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包括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的情况,需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中专门报告。

 二、编制对象、公布时限及方法

(一)编制对象:各乡镇(农场)及县直有关单位(详见附件)。

(二)公布时限及方法:于2022年1月29日前,编制完成本单位2021年信息公开年报(正式发文电子档)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并通过本单位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格式体例规范、数据真实准确、文字简洁精炼,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年报质量和实效。不得出现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敷衍应付甚至年年重复雷同的现象。

(二)各乡镇(农场)及县直各单位在按照要求编制信息公开年报的同时,要主动探索运用图片、图表等展现形式,多用数据说话,做到图文并茂,增强报告可读性、生动性。有条件的单位,可创新运用视频、动画等方式展现信息公开年报内容。

联系人及电话:杨洪菊,8128290

电子邮箱:125655228@qq.com 

  

2022年1月21日

 

 [原文: 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

 [附件: 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县直单位名单

文章来源:盈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