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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21号整改情况公示

浏览量:821   作者:  日期:2024/5/23

根据,中共盈江县委办公室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盈办通〔2024〕24号文件要求,对编号2-21:“河道采砂监管宽松软”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已整改完毕,拟销号。现将相关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河道采砂监管宽松软。

二、整改目标

加大对非法采砂打击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利用,防治南底河生态遭到破坏。

三、整改措施

(一)4月 30日前完成南底河采空区砂坑回填平整、废料清除、库存砂石料清运、撤离采砂船等设备;5月 30日前完成南底河生态修复工作,采取人工修复为主、自然修复为辅的措施,进行生态修复。

(二)科学编制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依法依规开采河道砂石资源,严格按年度实施的采砂范围开采,进行采砂作业前,设置起始桩、边界桩、临时堆场等标识牌,强化日常监管,防止超范围活动。

(三)对超深开采区域进行回填,确保河床平顺,严格按照采砂规划、年度采砂实施方案规范开采,加强日常巡查频次发现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及时处理。

(四)严格执行水利部、省水利厅制定的河道采砂管理相关规定,从严把好规划、审批、许可、开采、销售各环节管理,确保全县河道采砂规范有序。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南底河采空区、砂坑全面进行了回填和平整,废料堆已清除,库存石料已清运完成,生产设备、电力设施、生产用房已全部拆除,修整河岸边坡2.1千米,对平整区域覆土播撒草籽进行了生态修复,修复面积11.5万平方米。

二是2024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通过了州级技术评审获得了县级人民政府批复,南底河未纳入2024年度采砂计划。

三是超深开采区域按照要求进行了回填,2024年许可的采砂点,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许可审批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向牵头单位反映。联系电话:0692—8188350。

文章来源:盈江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