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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2-31号整改情况公示

浏览量:6665   作者:  日期:2024/6/1

按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对编号(72-31):“河道采砂监管宽松软”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已整改完毕,拟销号。现将相关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河道采砂监管宽松软。

二、整改目标

加大对非法采砂打击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利用,防止南底河生态遭到破坏。

三、整改措施

(一)科学编制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依法依规开采河道砂石。

(二)对南底河采空区域的砂坑进行回填平整清除废料,4月10日前完成河道范围内堆放的砂石料清运、撤离采砂船等设备。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采砂范围开采,实施采砂活动前,采砂企业按照采砂规划、年度实施方案,设置起始桩、边界桩等标识牌,防止超范围活动。

(四)对超深开采区域进行回填确保河床平顺,监督现场采砂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开采,开采深度不得超出最低开采标高。

(五)强化河道采砂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排查,发现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及时查处整改。

(六)严格执行水利部、省水利厅制定的河道采砂管理相关规定,从严把好规划、审批、许可、开采、销售各环节管理,确保全州河道采砂规范有序。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2024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通过了州级技术评审获得了县级人民政府批复;二是南底河采空区、砂坑全面进行了回填和平整,废料堆已清除,库存石料已清运完成,生产设备、电力设施、生产用房已全部拆除,修整河岸边坡2.1千米,对平整区域覆土播撒草籽进行了生态修复,修复面积11.5万平方米;三是2024年许可的采砂点,现场安装了监控设施、设置了起始桩、边界桩等标识牌;四是超深开采区域按照要求进行了回填平整,南底河未纳入2024年度采砂计划;五是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许可审批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共5个工作日)向牵头单位反映。联系电话:0692—8188350。

文章来源:盈江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