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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2-23号整改情况公示

浏览量:5859   作者:  日期:2024/6/17

按照《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要求,对编号(72-23):“2022年,省河长办通报“清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已整改完毕,拟销号。现将相关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2022年,省河长办通报“清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德宏州40个问题有8个整改不到位被驳回,占比高达20%。

二、整改目标

建立健全“清四乱”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整改。

三、整改措施

(一)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整改销号。

(二)严格按照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要求,将河湖“清四乱”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责任考核,确保“四乱”问题当年销号。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印发《盈江县水利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盈水发(2023)124号),明确整改目标措施。二是针对通报问题及时自查,被驳回的8个问题不涉及盈江县,2022以来盈江县列入河湖四乱台账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销号。盈江县进一步举一反三,及时查找河湖存在“四乱”问题,2024年以来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已累计开展巡河工作1800余次,县河湖长办开展河湖巡查督查4次,发现问题55个,印发河湖问题整改督办函及整改通知12份;完成整改55个。三是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4月17日印发《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4月18日《关于开展大盈江、盏达河、水槽河县城段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对全县重点河段加强巡河治河工作并集中开展“清河行动”,截至2024年6月15日,各级河湖长共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中“清河”行动5次,15个乡镇及10个联系单位共清理垃圾230余吨,清洁河渠45条次。四是自2022年以来,已将河湖“清四乱”工作纳入县对乡镇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内容,各乡镇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成绩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向牵头单位反映。

联系电话:0692—8185873

文章来源:盈江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