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4年度盈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目录》编制依据、主要内容、公布实施等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司法局,组织各部门研究编制了《目录》。
二、主要内容
《目录》共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2个部门承办,主要涵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公益性公墓收费定价、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方面重大政策措施。
三、公布实施
《目录》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列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收集归档。政府督察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原文:https://www.dhyj.gov.cn/Web/_F0_0_5RKBOX0Y33A57046DF1449A9A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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