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日16时38分,盈江县卡场镇高河三级电站生活区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3.2万元。
事故发生后,盈江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开展全面调查。2024年12月31日,盈江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盈江县卡场镇高河三级电站高空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盈政复〔2024〕1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要求,盈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盈江县卡场镇高河三级电站高空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评估对象。根据县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明确评估对象为卡场镇、县水利局、盈江县卡场镇段**弘鑫装饰。
2.评估内容。评估组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与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主要评估责任追究、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开展评估工作
根据评估内容查阅卡场镇、县水利局、盈江县卡场镇段**弘鑫装饰对照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要求开展的工作档案、台账等,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走访核查等方式了解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025年2月28日,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给予盈江县卡场镇段**弘鑫装饰处人民币305000元(叁拾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盈江县卡场镇段**弘鑫装饰已于2026年3月23日履行完毕。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盈江县卡场镇段**弘鑫装饰
一是从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立安全生产整改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职责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二是规范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建立常态化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每日作业前、作业中全程安全巡查,重点针对高空作业、现场施工等高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冒险作业等行为立即制止、严肃处理。三是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特别针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岗前专项培训,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岗位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隐患排查方法及事故应急处置等内容。同时,严格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切实提升全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杜绝因意识薄弱、操作不规范引发安全事故。盈江县卡场镇高河三级电站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至今,未发生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二)卡场镇
2025年以来,卡场镇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整治。一是压实属地责任。镇政府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强化警示教育。转发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等警示教育片,要求辖区企业全员组织学习,并上门逐一核实教育情况,确保警示到位、入脑入心。三是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辖区15家水电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全年检查水电站、在建工程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122家次,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重视等环节。检查中发现3家企业存在高空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未配备安全绳的突出隐患,检查组当场叫停施工作业,现场监督企业配齐安全防护用品,并对作业人员开展现场安全教育,当天即完成整改并闭环销号。四是签订承诺书、建立长效机制。与隐患突出的3家企业负责人逐一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明确要求企业建立“班前检查防护装备、班中抽查作业规范、班后复盘安全问题”的三重管控机制,确保所有高空作业人员在100%规范防护后方可上岗。
(三)县水利局
事故发生后,县水利局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及时组织电站生产经营单位召开安全培训会,会上通报该起生产安全事故,开展相关警示教育,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纠正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教育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坚决杜绝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二是由局领导牵头组织对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安稳定。三是与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63份,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各单位参加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学习656人次,提高职工对重大隐患的识别能力。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月等对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安全宣传培训。
四、总体评估意见
盈江县卡场镇高河三级电站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盈江县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安全生产方面的短板弱项,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了有关责任单位,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能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建章立制、教育警示,进行事故防范措施整改。此次评估结论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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