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扶贫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1905    作者: 日期:2016/11/7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1.贯彻中央、省、州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围绕全省实施新时期扶贫开发“63686”行动计划、 实施“36313”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的要求,结合盈江实际,拟订盈江县农村扶贫开发规划、政策措施及年度计划,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助手。

2.组织立项申报扶贫项目,开展整乡推进、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扶贫、易地开发扶贫、安居工程、信贷扶贫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乡、村、组、贫困人口,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3.按照国家、省、州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管理、检查、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检查。

4.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挂钩帮扶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重点扶持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

6.根据国家和省扶贫标准,确定扶贫范围,明确扶贫对象,落实扶贫措施,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来,我办紧紧抓住中央新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国家支持云南加快桥头堡建设两大历史机遇,按照中央、省、州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争取各级扶贫项目资金,认真组织实施扶贫项目,确保扶贫工作健康、稳步推进。全年预计解决贫困人口5272人。

1.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度批复下达的扶贫开发项目,对已完成的项目组织开展验收、归档等扫尾工作。

2.积极编制、申报各类扶贫项目,截至目前,争取到扶贫项目资金7800.89万元(中央6631.89万元,省870万元,州级99万元,县级200万元),扶贫到户贷款指标5000万元。

具体实施情况:一是实施到扶贫到户贷款指标5000万元,投入中央贴息资金250万元;二是实施卡场镇整乡推进项目,投入中央资金2000万元,现已投入1916万元;争取到苏典乡扶贫整乡推进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000万元,现项目已批复,已启动实施。三是实施第一批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4个(旧城东丙村、弄璋边府村、太平大寨村、新城杏坝村),投入省级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四是实施2014年第二批产业项目,投入中央资金100万元,改扩建牛舍1416㎡,草料棚1416㎡,购买种牛164头;争取到2015年度产业扶贫项目,投入中央扶贫资金500万元;五是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30万元,计划开展培训300人;六是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资金50万元;七是争取到扶贫安居工程500户,投入中央资金500万元。此项目由农户自建,验收后通过一折通发放补助款。八是溜索改桥项目2个,投入资金754.89万元(其中:2014年度平原镇拉相棒桥项目补差投入134万元,芒章桥2015620.89万元)。目前就位资金754.89万元,并已实施完成投入400万元,项目计划于20163月完工。九是争取到自然村整推进项目7个,计划投入省级资金420万元。十是州县级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99万元(州级99万元,县级200万元),计划组织18个村民小组实施。十一是争取到竞争性扶贫资金497万元(中央资金)。

2015年争取到扶贫资金7800.89万元,比2014年的5165.2万元增加2635.69万元,增51%2015年预计解决贫困人口5272人,比20144975人增加300人,增6%

二、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德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盈江县人民政府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设置的批复》(德机编〔201557号)及《盈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调整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等事项的通知》(盈机编〔201559号)文件,将盈江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挂牌机构调整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盈政发〔2015220号),全办内设股室4个,即:综合股、易地股、小额贷易地股、社会扶贫股。办公室实有人员11人。核定部门科级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正科;副主任1名,副科)。

2015年实有在职人员11名,其中,暂定10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勤1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决算批复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扶贫办实际收入 759.5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02万元,占总收入的18;其他收入622.5万元,占总收入的82;与去年225.564 万元相比,增加534.456万元;增加原因:增拨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试点资金及扶贫项目资金(扶贫项目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合计:2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人员经费支出72.3万元,占总支出的35.7;退休人员工资支出37.52万元,占总支出的18;住房公积金支出7.26万元;项目支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45.82万元,占总支出的2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0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人员经费支出72.3万元,占总支出的35.7;退休人员工资支出37.52万元,占总支出的18;住房公积金支出7.26万元;项目支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45.82万元,占总支出的2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6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8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到各乡镇项目调研产生的费用。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扶贫办执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用年初预算为1.2万元,决算数为1.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较,减少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3万元,决算数为1.2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较减少1.7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扶贫办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22万元,比预算减少1.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乡调研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206人,接待费开支1.19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相比较减少0.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下乡调研产生的费用。  

 [附件: 附件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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