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森林公安2017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4226    作者: 日期: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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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森林公安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盈江县森林公安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德政复(1984)30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能是: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治安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一支专业公安队伍。主要职能是:一是负责查处全县范围内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二是加强所属派出所领导、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三是组织森林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自觉性。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盈江森林公安局始终坚持以预防和打击破坏森林生态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为主业,切实履行职责,严厉查处涉林违法犯罪,结合本县实际有针对性的区域性严打,全面加强森林防火、林区禁毒、缉枪治爆、积极推进平安林区创建等工作,对林区内各类违法犯罪行动进行了严厉打击,有效的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2017年共查处破坏森林生态资源案件585件,查获非法持有枪支7件(移交县公安局),毒品案件1件(移交平原边防派出所)。查获走私案件7件,其中:非法运输柴油案4件(4车,移交县公安局经侦大队2件,移交盈江县市场监督和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件),非法运输烟草案3件(移交县烟草专卖局)。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及要求,继续做好支那乡庐山村、弄璋镇芒线村挂钩扶贫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升人居环境工作部署,我局与县总工会挂钩弄璋镇边府村至南多村片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洒县森林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2012年根据《中共盈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14次常委会会议纪要》招录30名协警。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20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2.19万元,占总收入的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3万元,占总收入的4%。与上年收入1023.46万元对比增加179.03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财政追加非税收入执收工作经费、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08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93万元,占总支出的90%;项目支出110.14万元,占总支出的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127.35对比减40.27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2016年省级拨入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资金,2017年上级没有投入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森林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6.93万元。与上年787.89对比增加189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2017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办案业务成本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9.24占基本支出的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7.24占基本支出的2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人均支出2.7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森林公安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14万元。与上年339.46万元对比减少229.32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2017年减少对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0%,主要用于森林公安严厉查处涉林违法犯罪,结合本县实际有针对性的区域性严打,全面加强森林防火、林区禁毒、缉枪治爆、积极推进平安林区创建等工作。

2.其他资本性支出54.1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0%,主要用于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上年1116.45对比减少60.24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2017年减少对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资金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农林水支出(类)支出92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1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2.3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38.48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78万元,超出预算3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7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州局检查、调研工作增加,故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数;查办案件、巡山护林、法制宣传等工作力度加大,故运行维费超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8.48决算数比2016年39.52减少1.04万元,下降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78万元,比去年决算37.42万元减少0.64万元,下降1%;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比去年决算2.1万元减少0.4万元,下降1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8.48决算数比2016年39.52减少1.04万元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8万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局查办案件、巡山护林、法制宣传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37万元,与上年134.26万元对比增加了68.11,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办的案件数比去年增加,因此办案成本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盈江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157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6.29万元,固定资产624.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75.7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538.8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61.88平方米,账面原值17.56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2项,账面原值34.6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76.5 

476.29 

624.46 

420.51 

134.87 

 

69.08 

 

475.7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300643201111

 [附件: 盈江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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