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300422200000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1.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实施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承担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起草和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意见。负责变更或撤销下一级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6)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协同县委组织部考察各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工作进行指导;负责组织安排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8)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盈江县监察委员会的职能:
(1)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3)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盈江县监察委员会编制110名,其中:县纪律检查委员、县监察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43名,工勤编制2名,机关领导职数19名,设纪委书记兼监委主任1名(副处级),副书记兼副主任3名(正科级),纪委常委5名,监委委员5名,不由纪委常委兼任监察委员2名,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4名,5个县委巡察组人员编制15名,设办公室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5个县委巡察组组长5名(正科级),副组长10名(副科级);县纪委县监委派驻15个纪检监察组,行政编制46名,设派驻15个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科级领导职数15名。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盈江县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14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审查室、第二监督审查室、第三监督审查室、第四监督审查室、第五监督审查室、第六监督审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个、5个县委巡察组;设派驻县级党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15个即: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公安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盈江一贯到底。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部署新要求,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专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从严从实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巩固深化政治巡察,全面贯彻巡察工作方针,落实巡察全覆盖任务,完善巡察制度,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完善派驻监督制度机制,增强派驻监督有效性。健全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制度。
3.提高“三不腐”一体推进能力和水平,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提高及时发现、有效处理腐败问题能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对贪污挪用民生资金、滥用执法司法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严惩不贷。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强化对行贿人的惩治惩戒。加强党性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构建清廉社会生态。
4.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推动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正风肃纪反腐着力点放在督促干部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上。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肃精准追责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围绕党中央关于促进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拓展群众监督渠道,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工作,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涵养时代新风。
5.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勤学善思能为的纪检监察队伍。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练就斗争本领,践行“三严三实”,在全面从严治党革命性锻造中接受考验。强化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治“灯下黑”,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44.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44.8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935.08万元对比增加109.73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导致对应的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增加工会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44.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44.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44.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935.08万元对比增加109.73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导致对应的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增加;增加工会经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44.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4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2.59万元,与上年1733.14万元对比增加109.45万元,增长6.3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导致对应的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增加工会经费预算;项目支出202.22万元,与上年201.94万元对比增加0.28万元,增长0.14%,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增加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43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7.04万元,项目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党建工作开支、公务接待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开支开支;
2.2011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和审查调查工作经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巡察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工作经费;
3.2013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行政运行)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
4.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
5.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5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7.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8.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9.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为在职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支出。
1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15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为:
(1)30101(基本工资)39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开支;
(2)30102(津贴补贴)524.99万元(其中:基本支524.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岗位津贴、艰边津贴等开支;
(3)30103(奖金)199.51万元(其中:基本支199.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基础绩效奖开支;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4.83万元(其中:基本支154.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开支;
(5)30109(职业年金缴费)39.12万元(其中:基本支39.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开支;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91万元(其中:基本支82.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开支;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31万元(其中:基本支19.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开支;
(8)30113(住房公积金)117.14万元(其中:基本支117.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开支;
(9)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及单位部分社保开支;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1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35万元,项目支出162.22万元),具体为:
(1)30201(办公费)8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3万元,项目支出52.2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开支;
(2)30202(印刷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开支;
(3)30204(手续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手续费开支;
(4)30207(邮电费)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邮寄费、电话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开支;
(5)30211(差旅费)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开支;
(6)30213(维修/护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修理维护费、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开支;
(7)30215(会议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期间按规定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开支;
(8)30216(培训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开支;
(9)30217(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开支;
(10)30226(劳务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开支;
(11)30228(工会经费)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开支;
(12)30229(福利费)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开支;
(13)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开支;
(14)30239(其他交通费)12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2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开支;
(15)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日常办公开支;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为:
30305(生活补助)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挂职干部生活补助开支;
4.310(资本性支出)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具体为:
(1)31002(办公设备购置)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的纳入固定资产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开支;
(2)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开支。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州级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无与中央、省、州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与上年35万元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15万元减少13万元,下降8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相关规定、“过紧日子”政策,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万元,较上年20万元增加13万元,增长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6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上年20万元减少13万元,下降6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原因:因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成本高,2022年末处置公务用车2辆,2023年计划购置公务用车1辆,预计购置费26万元;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车辆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5.35万元,与上年209.52万元对比增加45.83万元,增长21.87%,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增加单位工会经费预算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人均600元提高致1000元)。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23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1万元、邮电费26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福利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9.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334.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8.46万元,固定资产86.3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270.7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7.0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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