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300441401000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和行政执法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商标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负责承担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盈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4.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监督管理及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配合州局做好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6.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7.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依法开展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产(商)品质量抽检、监督管理并发布抽检信息;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
8.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工业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9.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及证后监管工作。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及证后监管工作。
10.负责计量认证认可管理工作。对法定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负责全县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督导企业开展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12.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商事登记更加便利,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截至2023年10月18日,企业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登记业务437户次;个体工商户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智能化开办”办理登记业务3277户次。全县各类经营主体共有35071户,较2022年底净增3335户,增长率10.51%,其中:企业3448户,较2022年底净增369户,增长率11.98%;农民专业合作社346户,较2022年底减少2户,增长率-0.57%;个体工商户31277户,较2022年底净增2968户,增长率10.48%。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数为115.77户,较2022年增加10.95户,增长率10.45%;每千人拥有企业数为11.38户,较2022年增加1.21户,增长率11.90%。
2.夯实食品安全基础。“一专三员”配备率达100%,全县共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43人,信息员157人,联络员1153人持续执行集体聚餐备案审核规定,2023年1-10月份共备案审核3017起,保障农村集体聚餐102764人次。强化风险监测和监督抽验,按时按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作。全年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2 家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82 家次;社会餐饮服务单位1539家次,单位食堂343家次;食品销售企业1468家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114个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88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3份;立案22起;共开展食品抽样1017批次;开展食品保障6起,保障就餐人员24277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35起,处置35起,处置率100%;辖区内共打造社会餐饮明厨亮灶1684户,督促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安装378家。
3.筑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屏障。做好药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药剑”2023联合行动、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含兴奋剂药品经营等专项检查工作。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2000份,滚动播放电子显示屏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活动标语36屏次。扎实开展抽样、“四项监测”,全年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10家,共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执法车辆40辆,检查疫苗接种点19个,药品经营企业89家次,药品使用单位43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93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43家,飞行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家,化妆品经营企业21家;完成化妆品抽样12批次、药品抽样26批次、医疗器械抽样6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87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69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6份,药物滥用监测报告42份;立案7起,结案4起。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安全管理较差使用单位的安全执法检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两会驻地、列入重点监控单位、节日活动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对列入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04家次,抽查特种设备1322台(只、条、套)次,排查安全隐患21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1份。对存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6个使用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5.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统筹协调,实施新一轮质量强县及质量提升。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燃气用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水泥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52人次,检查车辆71台次,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00户次。配合实施工业产品州级质量监督抽查,共抽取样品21批次。配合实施工业产品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共抽取样品51批次。
6.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对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获证企业、有机产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电动自行车和拼装车专项检查和加油站加油机作弊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集贸市场13个、检定计量器具260余台;检查燃气器具经营户50余户,检查燃气器具共360余台;检查加油站13个、加油机52台。
7.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管。全力做好创卫工作,按照《盈江县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农贸市场创卫工作。成立了市场包保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市场及时进行整改。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6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84个次。依托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不断加快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截至9月20日,通过全国12315平台我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084件(投诉964件、举报12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3.9112万元。
8.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行业治乱的重点工作任务,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紧密结合,持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全面落实问题线索的摸排核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计财股、法规股、行政许可及信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和监督管理股、行政执法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市场价格网络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下列8个派出机构(副科级),包括:市场监督管理一所、市场监督管理二所、市场监督管理三所、市场监督管理四所、市场监督管理五所、市场监督管理六所、市场监督管理七所、市场监督管理八所。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正科级),实行“局队合一”。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盈江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2.盈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人(离休0人,退休61人)。
年末其他人员1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公开08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8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3.26万元,占总收入的98.8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6.62万元,占总收入的1.2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38万元,增长3.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97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资金、死亡抚恤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增加1.42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打击烟草违法犯罪工作协作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9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09万元,占总支出的99.25%;项目支出10.44万元,占总支出的0.7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31万元,增长2.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08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二是本年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三是本年单位死亡抚恤费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23万元,增长44.80%,主要原因:本年增加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经费;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0.0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7.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3年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1.53万元,用于保障抓实药品安全监管,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检查力度,开展“两品一械”安全抽检,实施“两品一械”科普宣传,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
2.2023年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专项资金支出2.50万元;用于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每年9月组织开展全国质量宣传月;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质量强县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请进来走出去开展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对全部获证企业开展证后监管;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地方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掌握辖区工业产品质量状况。
3.2023年消费维权专项资金支出0.69万元;用于保障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加强消费维权站建设,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4.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支出1.71万元;用于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县委全会、人大、政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目瑙纵歌节、泼水节、高考等),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监督检查、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餐饮油烟净化监督检查、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项行动,明厨亮灶监管等。
5.2023年下达县级领导工作经费支出4.00万元;用于保障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经营主体数量有较快增长,2023年市场主体数量增长率达到11.00%以上。企业年度报告率达到90.00%以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3.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6%。与上年相比增加42.23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增加职工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支出;二是本年增加死亡抚恤金支出;三是本年增加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4%。主要用于职工人员工资、津贴补贴、食药协管员工资支出;保障机关行政工作任务、公务活动正常运行等公用支出;离退休党支部工作补贴;支付非全日制人员、乡镇食品安全信息监管员生活补助;保障市场安全监管专项工作支出(消费维权工作、药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5%。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费;保障离休干部离休费,离退休干部春节、中秋节慰问,日常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及重阳节活动等;保障遗属生活补助、死亡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的要求,倡导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6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9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的要求,倡导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97万元,比上年增加6.13万元,增长6.90%,主要原因是2023我单位法律咨询顾问费、市场监管差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32万元、印刷费0.93万元、水费0.47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2.73万元、差旅费3.00万元、委托业务费0.10万元、工会经费5.48万元、物业管理费0.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297.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4.27万元,固定资产1310.6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6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3.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3.94万元,在建工程减少336.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3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41401111
[附件: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5104644246]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电话:0692-818327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1641919212@qq.com 地址:盈江县行政中心三楼 邮编:679300 技术支持:昆明慧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