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178    作者: 日期:2026/2/11

盈江县民政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盈江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盈江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盈江县民政局2026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弃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责任。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收养工作。

3.拟定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救助经费的申报、使用和发放。

4.制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福利事业单位的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5.拟订我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政府驻地迁移等的申报。负责我县行政区域边界勘界管理工作,负责我县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6.负责我县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审核。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全县的地名管理工作。

7.组织落实有关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会组织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8.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

9.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推进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

10.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1.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统筹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社会救助股、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养老事业和儿童福利股、社会事务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盈江县中心敬老院(弄璋敬老院)

2.盈江县太平敬老院

3.盈江县盏西敬老院

4.盈江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5盈江县救助管理站(盈江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6.盈江县殡仪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开展好社会福利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孤儿等特困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金、孤儿助学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等资金发放,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积极推进儿童福利项目实施,切实保障孤儿等特困儿童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二是做好高龄津贴(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年人长寿补助)、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老年人助餐服务补贴等资金发放,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给予老年人更多生活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安慰,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三是积极推进养老互助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居家适老化改造、老年幸福食堂等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加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生活、互相照顾、闲谈娱乐的场所,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全面提升农村经济、文化、卫生、人居环境水平,推动新农村建设,提升老年人公共服务水平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资金发放工作,认真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有效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五是积极推进殡仪馆、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殡葬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不断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节地生态安葬意识;六是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非财政供养人员火化奖励等资金发放,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遗属丧葬负担;七是加强民政局所属单位工作经费管理使用,确保盈江县中心敬老院、太平敬老院、盏西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殡仪馆等民政局所属单位正常运转。

2.扎实开展好社会救助各项工作

做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揭批两案人员、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等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扎实做好民政管理各项事务

一是做好行政人员、事业人员、编外人员、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工资福利及遗属补助等发放工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维护职工利益,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二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退休公用经费等资金管理使用,做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发放工作,保障党建、离退休等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水平,维护离退休干部权益;三是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持续修改完善国家地名信息系统地名信息,加强行政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认真落实乡村著名行动,加快推进不规范地名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运用;四是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管理,认真落实社会组织年检制度,抓实社会组织登记、注销等业务,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五是强化慈善文化宣传,推进慈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六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婚姻登记工作经费等资金管理使用,不断优化为民服务质量,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更好地为民服务。

4.扎实做好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工作

做好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工作,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维护干部职工利益,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240,184.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552,784.2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687,400.00元。

与上年21,881,133.58元对比增加7,359,050.68元,增长33.63%,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人员、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增加,用于发放人员工资、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资金需求增加,收入增加;二是盈江县殡仪馆收归政府管理运营后,用于保障殡仪馆正常运转的资金需求增加,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552,784.26元,其中本年收入26,552,784.2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52,784.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1,880,133.58元对比增加4,672,650.68元,增长21.36%,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人员、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增加,用于发放人员工资、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资金需求增加,收入增加;二是盈江县殡仪馆收归政府管理运营后,用于保障殡仪馆正常运转的资金需求增加,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240,184.2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552,784.26元,其中:基本支出8,543,990.09元,与上年17,146,333.58元对比减少8,602,343.49元,下降50.17%,主要原因为:根据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等特困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等保民生项目从基本支出转变为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8,008,794.17元,与上年4,733,800.00元对比增加13,274,994.17元,增长280.43%,主要原因为:一是根据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等特困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等保民生项目从基本支出转变为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增加;二是根据工作需要,本年新增了社会救助物质加服务专项经费、盈江县殡仪馆购置殡仪车辆及购买服务人员专项经费、盈江县殡仪馆专项经费、盈江县地名更名工作专项经费、盈江县行政区划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行政运行)8,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4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开支;

2.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279,646.96元(其中:基本支出6,279,646.9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编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开支;

3.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2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开支;

4.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67,2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67,296.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地名更名、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经费开支;

5.20802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1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60,000.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经费开支;

6.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90,869.44元(其中:基本支出444,037.44元,项目支出146,832.00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工作专职人员工资、婚姻登记证件印制专项经费、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社会救助工作专项经费、社会救助物质加服务专项经费开支;

7.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行政人员学习教育、组织活动、就近就便学习考察、订阅报刊、活动场所设施维护、走访慰问、困难帮扶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必要的经费和生活补助开支;

8.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事业人员学习教育、组织活动、就近就便学习考察、订阅报刊、活动场所设施维护、走访慰问、困难帮扶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必要的经费和生活补助开支;

9.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0,550.40元(其中:基本支出650,550.4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10.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048.31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48.31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11.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1,3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1,34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开支;

12.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168,518.22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68,518.22元),主要用于孤儿等特困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开支;

13.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52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523,000.00元),主要用于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开支;

14.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3,81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818,000.00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和非财政供养人员火化奖励开支;

15.208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705,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400.00元,项目支出2,671,400.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中心敬老院、盏西敬老院、太平敬老院专项经费、盈江县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专项经费和盈江县殡仪馆专项经费开支;

16.2081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1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老年人助餐服务专项经费开支;

17.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052,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52,8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开支;

18.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20,181.09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0,181.09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开支;

19.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38,174.38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138,174.38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开支;

20.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561,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61,600.00元),主要用于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制度安排的应急性、过渡性、托底线救助开支;

21.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在盈江县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务工不着及投亲无着返乡救助、临时安置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开支;

22.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1,373.86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1,373.86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开支;

23.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33,114.62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33,114.62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开支;

24.2082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42,2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2,24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揭批查”运动和“两案”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开支;

25.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5,1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5,160.00元),主要用于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开支;

2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91.82元(其中:基本支出20,591.8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开支;

2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2,088.28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88.2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2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431.88元(其中:基本支出26,431.8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工伤和大病保险缴费开支;

29.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55,355.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5,355.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8,096,663.13元(其中:基本支出8,096,663.13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为:

1)30101(基本工资)1,725,3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312.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开支;

2)30102(津贴补贴)917,4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917,472.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开支;

3)30103(奖金)331,337.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1,337.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奖金开支;

4)30107(绩效工资)1,266,23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239.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开支;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0,550.40元(其中:基本支出650,550.4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300,048.31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48.31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2,088.28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88.2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023.70元(其中:基本支出47,023.7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生育、失业和大病保险缴费开支;

9)30113(住房公积金)455,355.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5,355.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开支;

10)30114(医疗费)60,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8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体检费开支;

11)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90,437.44元(其中:基本支出2,090,437.4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工作专职人员、编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开支。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171,614.96元(其中:基本支出345,286.96元,项目支出2,826,328.00元),具体为:

1)30201(办公费)1,127,578.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100.00元,项目支出1,079,478.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民政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盈江县中心敬老院、盏西敬老院、太平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殡仪馆等日常办公开支;

2)30205(水费)26,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项目支出23,400.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民政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盈江县中心敬老院、盏西敬老院、太平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殡仪馆等水费开支;

3)30206(电费)121,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00.00元,项目支出114,000.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民政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盈江县中心敬老院、盏西敬老院、太平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殡仪馆等电费开支;

4)30207(邮电费)43,8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3,850.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中心敬老院、太平敬老院、盏西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殡仪馆邮电费开支;

5)30209(物业管理费)1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中心敬老院、盏西敬老院、太平敬老院安保服务物业管理费开支;

6)30211(差旅费)1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95,000.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民政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盈江县中心敬老院、盏西敬老院、太平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殡仪馆等差旅费开支;

7)30213(维修护)费17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70,000.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中心敬老院、盏西敬老院、太平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殡仪馆维修(护)费开支;

8)30215(会议费)11,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民政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盈江县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会议费开支;

9)30216(培训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培训费开支;

10)30217(公务接待费)4,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民政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盈江县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公务接待费开支;

11)30227(委托业务费)1,004,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4,600.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民政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盈江县殡仪馆等委托业务费开支;

12)30228(工会经费)185,686.96元(其中:基本支出85,686.96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民政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盈江县中心敬老院、盏西敬老院、太平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殡仪馆等工会经费开支;

13)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14)30239(其他交通费用)134,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4,4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开支

15)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0.00元,项目支出34,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体检费和盈江县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开支。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05,306.17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40.00元,项目支出14,803,266.17元),具体为:

1)30304(抚恤金)31,3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1,34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开支;

2)30305(生活补助)9,19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40.00元,项目支出9,088,960.00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安排的生活补助、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揭批两案人员生活补助、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等开支;

3)30306(救济费)2,182,962.17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182,962.17元),主要用于孤儿等特困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开支;

4)30309(奖励金)3,5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500,000.00元),主要用于非财政供养人员火化奖励开支。

3.310(资本性支出)379,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79,200.00元),具体为:

1)31013(公务用车购置)379,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79,200.00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殡仪馆购置殡仪车辆开支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州级配套事项

盈江县民政局2026年无与中央、省、州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盈江县民政局2026年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盈江县民政局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8,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9,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7,200.00元,较上年增加377,200.00元,增长94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盈江县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盈江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2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48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盈江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9,200.00元,较上年增加37,9200.00元,增长1,264.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79,200.00元,较上年增加379,200.00元,上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根据《关于加强遗体接运车辆管理的通知》(盈民发〔2025〕41号)“严禁将遗体接运车辆以外包或租借等形式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从事遗体接运业务”要求,盈江县殡仪馆需购置2辆殡仪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度预算未安排本部门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32,686.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59,387.84元,增长712.40%,主要原因为:一是盈江县殡仪馆收归政府管理运营后,将除火化费以外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费用纳入单位资金管理,由此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二是从2026年开始,盈江县太平敬老院利用闲置床位面向社会特定老年群体开放养老服务,并将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等纳入单位资金管理,由此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004,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4,600.00元,上年未安排委托业务费,主要原因为:本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了地名更名和盈江县殡仪馆购买服务人员委托业务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盈江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38,210,582.28元,其中,流动资产3,947,751.38元,固定资产97,993,106.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400,400.00元,无形资产15,869,324.2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289,816.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190,786.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318.81平方米,账面原值47,199,156.4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 盈江县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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