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公安局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7096    作者: 日期:202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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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警卫安保、维护治安秩序,承担道路治安巡逻,纠正和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核发牌证、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等工作,以降事故、保畅通为中心任务,全力提高全县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为全县人民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级别为副科级,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车辆管理所、机动中队、城区中队、那邦中队、盏西中队。

)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大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训词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抓实上级各项重点工作安排的同时,结合辖区实际持续抓好以下工作:

1.紧盯重大风险源头,狠抓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继续强力推进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校车、驾驶人隐患“清零”机制,对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驾驶人存在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等情况的,及时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书面告知、向社会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督促车主、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依法接受处罚,确保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标。二是继续组织民警走访辖区“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企业,在对企业负责人及车辆驾驶人开展行车交通安全宣传的同时,进行全面安全隐患集中检查,对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责令其停运整改,进一步强化对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落实企业源头管理责任,彻底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无病车上路行驶。三是积极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认真对每一辆学生接送车及校车消防器材、安全捶、制动、行车纪录仪及校车驾驶人资质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一旦发现车辆不符合运行要求的,车辆有违法纪录未处理的,坚决责令整改,全力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2.紧盯重点车辆,狠抓路面秩序严管。一是聚焦各类交通陋习,以巩固创文、创卫,提升城市环境为切入点,细化工作任务、管控区域、执勤勤务、督导检查,并采取“五包六定”工作措施,责任到人,每月有目标,每周有重点,每日有行动,形成了高峰站点,平峰巡线,低峰管面的城市交通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平原城区管理力度。 二是综合利用科技抓拍、现场执法、文明规劝、媒体曝光等手段,加强对平原城区的行人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文明驾驶等各类交通陋习的惩处;治理车辆乱停乱放,规范管理停车秩序,还路于民。三是根据各个阶段的突出违法行为,适时集中警力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严查涉牌涉证、酒后驾驶、乱停乱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以持续不断的严管高压态势,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构筑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3.紧盯重点薄弱环节,狠抓农村安全防控。一是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靠乡镇政府、村委会,集中排查整改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低速货车等隐患,集中排查整改山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二是继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农村严查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三是夯实农村安全基础,继续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广播宣传站(室)和“两站两员”建设任务。四是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全面履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作用,不断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打造高压严管态势,缩减农村路面漏管范围。

4.紧盯重点参与群体,狠抓宣传警示曝光。发挥宣传教育“扩音器、放大器”作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入脑入心”。一是继续通过媒体适时曝光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及严重违法的驾驶人、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强化社会监督,扩大震慑作用。二是继续加强与各级交通频道等媒体合作,不断创新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三是继续组织警力开展“七进”宣传工作,再创农村宣传热潮,再提群众安全意。

5.紧盯部门联动协作,狠抓责任落实。一是积极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点险路、险桥、易发生滑坡和塌方路段及高风险运输企业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向社会媒体进行通报。二是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客运企业和驾驶人信息通报机制,坚持每月向运管、应急管理部门通报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并一同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大检查。三是继续深化警保联动,积极对接辖区保险公司,引入社会企业力量,补强农村交通安全事故预防薄弱环节,推动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规范建设,不断扩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队伍,有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劝导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并协同做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基础信息登记、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四是持续推进严重交通违法信息公开公示,强化群众监督,督促企业或驾驶人落实整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是严格按照编报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预算定额编制,因人员详细数据属涉密内容,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06.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06.4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4.54万元,增长21.6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提高辅警人员工资补助未在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年中追加,2022年将增加部分全额纳入年初预算;二是根据《德宏州州和县市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德财行202125号)文件,提高公安机关在职民警人均公用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06.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06.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6.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4.54万元,增长21.6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提高辅警人员工资补助未在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年中追加,2022年将增加部分全额纳入年初预算;二是根据《德宏州州和县市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德财行202125号)文件,提高公安机关在职民警人均公用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6.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0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48万元,与上年957.78万元对比增加247.7万元,增长25.8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提高辅警人员工资补助未在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年中追加,2022年将增加部分全额纳入年初预算;二是根据《德宏州州和县市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德财行202125号)文件,提高公安机关在职民警人均公用经费;三是2022年预算时将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预算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0.92万元,与上年34.08万元对比减少33.16万元,下降97.30%,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时将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预算在基本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1027.08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辅警人员工资、人民调解员补助、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等开支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3万元,主要用于交警大队退休人员全年活动开支;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4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开支;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57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单位应缴纳的职业年金开支;    

5.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单位应缴纳的其他就业补助开支;

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开支;

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65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单位应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开支;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7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单位应缴纳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开支;

9.210119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33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单位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111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及辅警人员全年工资福利开支;

130101基本工资17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全年基本工资开支

230102(津贴补贴)34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民警、职工全年津贴补贴开支;

330103(奖金)10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民警、职工全年绩效奖励及年终一次性奖金开支;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530109(职业年金缴费)1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73011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开支;
   (830113(住房公积金)5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开支;

9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全国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开支34.08万元,辅警人员工资及五险等开支283.06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 万元,项目支出0.9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41.28万元、民警及职工全年公务交通补贴开支41.22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办公费开支0.92万元;

130201(办公费)1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万元,项目支出0.9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开支12万元,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开支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开支0.92万元;

230205(水费)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费开支;

330206(电费)1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电费用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用电费用开支;

430207(邮电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电话费、网络通讯费、邮寄费等开支;

530211(差旅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补旅费及市内交通费的开支;

630213(维修(护)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开支;

730217(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830218(专用材料费)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开展执法执勤业务、车驾管业务购置专用材料的费用开支;

9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开展执法执勤业务用车的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费、检测费、修理费等开支;

1030239(其他交通费用)4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全年公务交通补贴开支;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大队聘用的人民调解员及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开支;

(1)30305(生活补助)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大队聘用的人民调解员及大队驻村工作队员全年生活补助开支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州级配套事项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无与中央、省、州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38.11万元,较上年39.28万元减少1.17万元,下降2.9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49万元,较上年0.49万元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7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7.62万元,较上年38.79万元减少1.17万元,下降2.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62万元,较上年38.79万元减少1.17万元,下降2.9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未公务用车保有量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减少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未预算购置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5万元,与上年71.48万元对比增加11.02万元,增长15.4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德宏州州和县市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德财行202125号)文件,提高公安机关在职民警人均公用经费;二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190.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67万元,固定资产1042.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9.6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540.3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9.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3.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1.2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8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准确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45100111

 [附件: 2022年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17040338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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