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文件规定,企业在乡镇建立的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及工业园区内企业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申请认定为帮扶车间。就业帮扶车间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按照其发放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
经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授予:
盈江伟丰电子有限公司(临江家园)为盈江县就业帮扶车间,并发放吸纳奖补资金2313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除周末),如有异议,请拨打盈江县人社局电话0692-8189922。
[附件: 盈江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人员花名册]
[附件: 盈江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人员花名册]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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