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盈江县审计局于2017年4月24日至5月3日,对盈江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07年至2016年资产财务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盈江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成立于2007年7月12日,检测中心经盈江县建设局(盈建发(2007)63号)文批准成立,并在盈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检测中心注册资本40万元。本次出资额40万元经盈江中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盈中会验字(2007)第47号)验资报告。
检测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7名,其中派驻公职人员7名,聘用合同制工人10名。
此次审计仅对检测中心的资产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不对7位公职人员在该检测中心的派驻行为做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盈江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提供的2007至2016年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检测中心的财务收支情况。但也存在领取加班费的问题。
二、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务收支情况如下: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检测中心资产合计299.56万元,负债合计200.4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9.08万元。
㈡损益情况。
检测中心收入合计1710.9万元,累计支出722.37万元,收支相抵,2007年至2016年产生利润共988.53万元;扣除应交所得税250.22万元,净利润738.31万元。利润总额742.06万元,其中:净利润738.31万元,未分配利润3.75万元。提取盈余公积78.68万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663.37万元。
㈢发放利润情况。
2007年至2016年,检测中心共发放税后利润505.43万元,其中:建设局质监站285.78万元,7位公职人员219.65万元。
㈣退还股份及利润情况。
以检测中心退还质监站7名公职人员原始股金每人2.8万元,共计19.6万元的形式,该7名公职人员退出在检测中心所持有的49%股份。7名公职人员退还2014、2015年税后利润每人11.1万元共计77.73万元,7名公职人员持股增值30.98万元全部上交国家,自然人股权全部收回国有,改为国有独资企业,由住建局移交盈恒投资公司管理。经查看检测中心提供的资料,检测中心已于2016年11月11日退还7名公职人员原始股金19.6万元,将股份收回;7名公职人员于2016年12月10日退还检测中心2014、2015年税后利润77.73万元。
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㈠领取加班费26.63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领取加班费26.63万元的问题,责成县住建局向县纪委报备,并将结果书面报县审计局存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建议:严格按《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管好、用好资金。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盈江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已经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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